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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2-04-2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2-02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周才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存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平湖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                     8,285,349,178.12          7,522,524,004.79                   1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057,795,444.12          2,958,344,440.68                    3.36%
               总股本(股)                        837,937,460.00             837,937,46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65                      3.53                   3.4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280,279,371.02          1,124,589,584.56                   1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736,865.21              64,879,419.85                   1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2,863,789.19              59,238,665.51                   39.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989                    0.1591                 -37.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68                    0.0871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66                    0.0861                   0.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2%                     3.38%                   -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34%                     2.72%                   -0.38%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19,437.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4,846,500.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561.67
所得税影响额                                                                  -1,141,579.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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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059,175.64
                           合计                                             2,375,868.9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6,45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36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069,416 人民币普通股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10,928,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9,733,213 人民币普通股
通保险产品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6,981,653 人民币普通股
险分红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
                                                                   4,658,228 人民币普通股
险分红
周学军                                                             4,029,456 人民币普通股
王涌                                                               4,023,58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999,853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下降 47.40%的主要原因系运用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采购货款增加以及应收票据已到期兑
现。
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75.00%的主要原因系预付设备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31.51%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加投标项目使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铜套期保值业务期末持仓浮盈。
5、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31.53%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大通宝富、芜湖盾安中元等厂房装修费用增加。
6、开发支出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 DunAn Microstaq(研发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支出增
加。
7、短期借款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30.85%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制冷配件业务进入旺季需增加流动资金而增加借款。
8、预收款项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66.42%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制冷设备业务逐步进入旺季而增加预收款。
9、应付利息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96.24%的主要原因系计提的尚未支付的短期融资券利息增加。
10、长期应付款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148.24%的主要原因系应付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增加。
11、递延所得税负债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90.14%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太原炬能 BOT 项目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1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长 67.11%的主要原因系泰铢兑换人民币汇率上升使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

二、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财务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02.97%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
2、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均超过 40%的主要原因系新兴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效益增加。
3、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 50.70%的主要原因系政府补贴收入减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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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360.22%的主要原因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5、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57.26%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新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效益增长相应增加所得税费用。
6、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200.11%的主要原因系太原炬能、大通宝富等控股子公司的利润总额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63.44%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 2011 年四季度应退的出口退税。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 89.07%的主要原因系政府补贴收入减少。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66.17%的主要原因系支付保证金增加。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290.88%的主要原因系固定资产处置增
加。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75.99%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项目建设增加。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973.11%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制冷配件业务进入旺季增加流动资金而增加借款。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4490.53%的主要原因系收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增加。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277.18%的主要原因系归还到期借款增加。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88.96%的主要原因系银行借款增加而增加利息。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 39.88%的主要原因系货款回收良好和应收票据到期增加。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 75.49%的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项目建设增加。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 1516.24%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 年 1 月 1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炬能”)与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政府
签订《平定县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冷)项目合同》,实施总规模为建筑面积 1080 万平方米的平定县城镇建筑供暖项目,建
设施工周期为 2011-2015 年共 5 年,合同总投资额 10 亿元;合同采取特许经营,即由太原炬能融资、兴建、运营管理、维护,
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政府协助收费,采用 BOT 运营模式,自投产供热开始,特许经营期 30 年。目前太原炬能正按合同规定和
要求实施该项目。
    2、2011 年 6 月 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节能”)与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政府
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宁河县城及周边地区投资建设再生能源供热(冷)系统,建设总规模不低于 500 万平方米,协议总
投资额不少于 5 亿元;协议采取特许经营,即由盾安节能融资、兴建、运营管理、维护、收费,采用 BOT 运营模式,自投产
供热开始,特许经营期 20 年。目前盾安节能正按协议规定和要求实施该项目。
    3、2011 年 6 月 1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盾安节能与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府签订《山东省庆云县可再生能源供热合同》,在山
东省庆云县境内利用城市污水源和地热井余热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供热总面积达到 1000 万平方米,合同总投资额 11.2 亿元;盾
安节能可通过 BT、BOT、BOO 等多种模式建设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若采用 BOT、BOO 合同模式,则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政
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予盾安节能在山东省庆云县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特许经营期不少于 30 年的独家经营权利,并以政府文
件形式授予盾安节能供热特许经营权。目前盾安节能正按合同规定和要求实施该项目。
    4、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炬能”)与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安热电”)和山西华亿源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亿源”)签订《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冷
凝热利用供热框架协议》,由太原炬能进行投资、山西华亿源提供节能技术服务,回收武安热电的电厂冷凝余热,通过改造使
武安热电增加 600 万平方米左右的供热能力,各方后续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下简称“EPC”)签订正式的 EPC 合同,共同
分享改造后的节能效益。合同预计总投资额为 2 亿元,EPC 合同期限不少于 20 年,自 2011 年至 2031 年;项目节能效益分享
期,自各方开始获取节能效益之日始,为期 20 年,分享期应当涵盖 20 个完整供热期。目前太原炬能正按协议规定和要求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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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该项目。
    5、201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节能”)与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总投资额不低于 5 亿元,通过 BOT 模式,在大丰上海光明工业区所属区域投资建设再生能源
供热(冷)系统,面积不低于 400 万平方米,并采取特许经营,自投产供热开始,特许经营期 30 年。目前盾安节能正按协议
规定和要求实施该项目。
    6、201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炬能”)与华能泰安众泰
发电有限公司和山西盈辉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华能泰安众泰发电有限公司冷凝热利用供热合同》,总投资额为 2.75
亿元,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简称 EPC),利用工业余热回收技术,回收电厂冷凝余热,通过节能改造具备 1000 万平方米
左右的供热能力,共同分享改造后的节能效益,合同期限为 25 年。目前太原炬能正按合同规定和要求实施该项目。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城梁井田煤炭资源开发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向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其持有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金牛煤电有限公司 23%股权的方式,参
与投资该公司城梁井田煤炭项目的开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正式办结股权变更等手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
和开采计划,按出资比例追加投资。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情况:
    经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于 2012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市场出售的方式和价格,结合出售时的金融市场环境、股
票价格走势以及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以市值出售、协议转让等各种通行的方式分次部分或全部出售处理公司持有
的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954,545 股股份,授权有效期至 2013 年 4 月 5 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尚未出
售上述股份。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一系列涉及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存续期限不超过
5 年的公司债券发行预案。2012 年 4 月 6 日,上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经本公司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尚需获得证监会核准。目前,公司已完成材料申报,正在与证监会进行进一步沟通。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1)浙江盾安精工集团
                                                    有限公司承诺:“就本集
                                                    团认购的盾安环境 9000
                                                    万股股票,本集团承诺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浙江盾安精工集 36 个月,该等股票不上
                                     团有限公司、盾 市交易或转让。”(2)浙 报告期内,两位股东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事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安控股集团有限 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 项发生。
                                     公司           司承诺:“本次发行股票
                                                    购买资产及以零价格转
                                                    让其本部拥有的空调零
                                                    部件(储液器、平衡块
                                                    等)资产业务均实施完
                                                    毕后,不会以控股、参



                                                                                                                 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联营、合作、合伙、
                                                  承包、租赁等方式,直
                                                  接、间接或代表任何人
                                                  士、公司或单位在任何
                                                  地区,从事与盾安环境
                                                  及盾安环境控股子公司
                                                  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3)盾安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承诺:“本公司为贵
                                                  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
                                                  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依
                                                  法持有贵公司
                                                  22,267,354 股股份。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盾安
                                                  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拟以
                                                  所持制冷产业相关的资
                                                  产业务,认购贵公司向
                                                  精工集团定向发行的
                                                  9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就本次发行完成
                                                  后本公司持有贵公司
                                                  22,267,354 股股份锁定
                                                  事宜,谨承诺如下:自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本公司不得转让
                                                  该等股份。”
                                                  公司首次发行股份时,
                                                  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承诺:“本公司及其
                                                  所控股或参股的企业为
                                                  避免与贵公司形成同业
                                                  竞争,在贵公司从事生
                                                  产经营的范围内,将不
                                   盾安控股集团有                        报告期内,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有违反
发行时所作承诺                                    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贵
                                   限公司                                承诺的事项发生。
                                                  公司主要业务构成竞争
                                                  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
                                                  诺给贵公司造成任何直
                                                  接或间接损失,本公司
                                                  将向贵公司承担全面的
                                                  赔偿义务。”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对 2012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 50%
绩
2012 年 1-6 月净利润同比变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
                                                                                  0.00%   ~~           20.00%
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为:
2011 年 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9,194,094.92
                          1、铜、锌、钢等金属材料作为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在较大程度上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影响业绩预测的准确性;2、公司持有的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售与否,将在很
                          大幅度上影响预测的准确性。




                                                                                                            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浙商证券、民生证
2012 年 03 月 13 杭州市西兴工业园区
                                    实地调研      机构           券、华安基金、华 公司各项业务最新进展情况
日               聚园路 8 号
                                                                 富基金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