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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4-06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葛亚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平湖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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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911,725,028.48               9,496,587,991.29                           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34,476,168.27               3,382,848,201.51                           1.5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93,439,828.94                   25.79%         4,914,902,226.65                18.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78,577.78                    -37.48%          114,415,860.08                -60.6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056,202.35                    -49.74%           84,836,501.39                206.0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32,567,516.34                145.4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33.33%                    0.14                -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33.33%                    0.14                -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0%                    -0.23%                   3.34%                 -5.3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929,057.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3,533,046.9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1,800,767.12 定向资产管理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0,545.27

减:所得税影响额                                                                  8,562,733.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93,208.89

合计                                                                             29,579,358.6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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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71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05%    270,360,000                    质押              180,000,000
团有限公司

诸暨众合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3%     89,640,000
限公司

盾安控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6%     89,069,416
限公司

陈伟峰              境内自然人             1.78%     15,011,435                    质押               1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
银华核心价值优
                    其他                   1.48%     12,499,732
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合肥通用机械研
                    国有法人               1.30%     10,928,000
究院

中国建设银行-
华夏红利混合型
                    其他                   1.07%      9,026,630
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

中航鑫港担保有
                    国有法人               1.07%      9,000,000
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0.36%      2,999,876
红-团体分红
-005L-FH001 深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0.34%      2,837,945
红-个人分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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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L-FH002 深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270,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360,000

诸暨众合投资有限公司                                                   89,6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9,640,000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069,416 人民币普通股            89,069,416

陈伟峰                                                                 15,011,435 人民币普通股            15,011,435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
                                                                       12,499,732 人民币普通股            12,499,732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10,92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28,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
                                                                          9,026,630 人民币普通股           9,026,630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2,999,876 人民币普通股           2,999,876
-团体分红-005L-FH001 深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2,837,945 人民币普通股           2,837,945
-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一致行动人定义,浙江盾安精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集团有限公司与诸暨众合投资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
明                                 其他股东之间,前 10 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
                                   东和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30,360,000 股,通过中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0,000,000 股,实际合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计持有 270,36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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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35.17%,主要原因系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收购原平市鑫

堡供热有限公司整体资产、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股权,以及支付节能产业应付工程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42.95%,主要原因系公司资金充裕,为节省财务成本而减少银行承

兑汇票贴现及质押代开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91.6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及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前形成的往来款余额,及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收回永

济市冷凝热利用及供热管网BOT工程项目减少应收转让价款。

     4、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239.03%,主要原因系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收购武安顶峰

热电有限公司后其原在建工程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致。

     5、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44.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回永济市冷凝热利用及供热管网BOT

工程项目及收购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引起的无形资产增加。

     6、商誉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1,198.74%,主要原因系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收购武安顶峰热

电有限公司股权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差额——商誉所致。

     7、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47.0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了公司债券利息。

     8、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541.91%,主要原因系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收购原平市

鑫堡供热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尚未支付完转让款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30.98%,主要原因系收回永济市冷凝热利用及供热管网BOT

工程项目引起合并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二、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6.2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69.58%,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

司处置前计提存货跌价损失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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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95.3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有处置光伏资产及其相关权益产

生的投资收益。

    4、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0.49%,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为提高自动化程度淘汰部分生产

设备。

    5、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66.17%,主要原因系子公司为提高自动化程度淘汰

部分生产设备。

    6、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3.48%,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同比减少引起所得税费用下降。

    7、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29.2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8、营业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65.94%,利润总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59.94%,净利润本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64.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60.61%,主要原因系上年同

期公司处置光伏资产业务及其延伸权益取得投资收益,扣除该投资收益,由于上年同期光伏资产处置前经

营产生的亏损及报告期内制冷配件新产品销售增长明显,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同比增长206.01%。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27.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

政府补贴和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2、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0.93%,主要原因系制冷配件业务收入增加引起的增值

税增加。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47.5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94.03%,主要

原因系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将国电霍州发电厂冷凝热综合利用合作项目转让给太原炬能再生能

源供热有限公司。

    5、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8.48%,主要原因系上年同

期有处置光伏资产及其相关权益。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17.27%,主要原因系收到与资产有关的

政府补助及云宁热电有限公司冷凝热回收项目收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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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4.38%,主要原因

系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收购原平市鑫堡供热有限公司整体资产以及节能产业应付工程款支付所

致。

    8、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下降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购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

    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报告期大幅增加的原因系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

限公司收购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股权。

    1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大幅增加的原因系公司节能产业采用BT模式参与公共基

础设施建设,对项目的投融资所致。

    1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96.55%,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进行首次授予第二个

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1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91.2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农银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

    1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1.16%,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

期内实施了利润分配。

    1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266.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归还农

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

    1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86.10%,主要原因系人民币兑泰

铢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45.48%,主要原因系货款支付使用承兑

汇票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227.5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回处置

光伏资产业务及其延伸权益余款金额少于上年同期。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67.56%,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农银

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报告期内归还该融资租赁款。

    1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304.42%,主要原因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

少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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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于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201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13

年9月24日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东兴证券-浙兴3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将自有

闲置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委托东兴证券用于认购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发行的“银华资本-

紫檀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投资期限为一年。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3-064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与东兴证券、民生银行签订了《东兴证券-浙兴3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

议》,约定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人民币20,000万元委托资产的管理期限在原委托资产管理期限的基础

上延长12个月。延长期限内,委托资产仍全部投资于银华资本-紫檀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上述事项详见

公司于2014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59的公告。

     2、2013年12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盾安精工”)作出股东会

决议,因战略发展需要,原盾安精工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存续公司,

以下简称“盾安精工”)与诸暨众合投资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投资”)。分立前,原盾安

精工注册资本为50,150.00万元;分立后,盾安精工注册资本为37,662.65万元,众合投资注册资本为12,487.35

万元,两家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比例与原盾安精工一致,均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集团”)

持股75.10%,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24.90%。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3-089的公告。2014年2月11日,盾安精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众合投资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2014年3月24日,盾安精工与众合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原盾安精工实施存续

分立,将其持有本公司36,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的42.68%)中的8,964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的

10.63%)转让至众合投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12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5,963.57万元。分立完成后,

盾安精工持有公司27,036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的32.05%),众合投资持有公司8,964万股股份(占公司

股本比例的10.63%)。上述存续分立的相关股权过户和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控股股东存续分立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本

次分立事宜对公司不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2014年4月23日及2014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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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17、2014-023、2014-037的公告。

    2014年5月9日,盾安精工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周才良、沈晓祥等14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周才良、沈晓祥等14位自然人股东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盾安精工 9,378.05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盾

安集团,转让出资额占盾安精工注册资本的 24.90%;2014年6月19日,众合投资股东盾安集团、周才良、

沈晓祥等14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盾安集团同意将其持有众合投资9,378.05万元的出资额转

让给周才良、沈晓祥等14位自然人,转让出资额占众合投资注册资本的75.10%。本次股权转让后,盾安集

团持有盾安精工100%股权,周才良、沈晓祥等14位自然人股东持有众合投资100%股权。2014年7月份上述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45的公告。

    3、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日本

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日本静冈设立全资子公司日本盾安国际株式会社,注册资本为1,000万日元。

考虑到日本地区客户的分布以及公司人才引进战略的便利性等因素,公司决定将日本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为日本大阪。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8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3-095的公告。

    4、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浙江盾安冷链系统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给宁波天弘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

民币2,220.00 万元。鉴于公司向宁波天弘信德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浙江盾安冷链系统有限公司标的股权的股

权转让价款尚未支付、标的股权尚未办理交割,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解除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波天弘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协议》。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19日及201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

为2014-014、2014-027的公告。

    5、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与太原炬能再

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就永济市冷凝热利用及供热管网BOT工程项目转让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上述事项

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15的公告。

    6、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并选举了葛亚飞、吴子富、喻波、江挺候、何晓梅、

徐家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樊高定、陈江平、吕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

年;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并选举了沈晓祥、孙存军、朱兴军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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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倪红汝、郭伟萍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上述事

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201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09、

2014-019及2014-022的公告。

    7、公司于2014年5月9日与Microlux Technology, Inc.(以下简称“Microlux”)、Tom T Nguyen 在杭州

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决定,公司与 Microlux 在中国共同投资设立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合资企业”),合资企业注册资本 1,000万美元,其中公司现金出资63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3%;

Microlux以专利、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和技术诀窍等出资37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7%;合资企业在美国

新设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美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28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Microlux共同投资设立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盾安传感经营范围为:MEMS 传感器在

汽车领域、制冷空调领域、医疗领域、工业控制领域、能源领域、航天领域及其他领域的设计、研发、制

造与销售。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32

的公告。

    8、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盾安节能”)与太原炬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炬能”)就永济市冷凝热利用及供

热管网BOT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永济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合作事宜签订《合作协议书》。双方在《合作

协议书》中约定,同意解除就永济项目于2013年6月3日及2014年3月13日分别签署的《协议》及《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太原炬能在《合作协议书》生效后30日内,将原协议中双方确认的永济项目

资产业务及相关债权债务移交转回给盾安节能;双方同意盾安节能将国电霍州发电厂冷凝热综合利用合作

项目转让给太原炬能;对将仅签署框架协议山东省庆云县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定州市可再生能源城市集

中供热项目、宁河县城及周边地区投资建设再生能源供热(冷)系统项目和大丰上海光明工业区再生能源

供热(冷)系统项目,双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框架协议签署主体由盾安节能变更为太原炬能。上

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42的公告。

    9、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未能达到《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中规定的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绩效考核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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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决定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53的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3 年 07 月 24 日
                                                                             告编号:2013-064
购买理财产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9 月 27 日
                                                                             告编号:2014-059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告编号:2013-089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3 月 26 日
                                                                             告编号:2014-017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控股股东分立及股权转让                 2014 年 04 月 23 日
                                                                             告编号:2014-023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5 月 17 日
                                                                             告编号:2014-037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7 月 10 日
                                                                             告编号:2014-045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投资设立日本子公司                     2013 年 12 月 18 日
                                                                             告编号:2013-095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3 月 19 日
浙江盾安冷链系统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                                           告编号:2014-014
及解除转让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4 月 26 日
                                                                             告编号:2014-027

盾安节能与太原炬能就永济项目转让事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3 月 19 日
项签订《补充协议》                                                           告编号:2014-015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3 月 19 日
                                                                             告编号:2014-009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4 月 12 日
                                                                             告编号:2014-019、2014-022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5 月 13 日
                                                                             告编号:2014-028
投资设立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5 月 14 日
                                                                             告编号:2014-032

盾安节能与太原炬能就永济项目及其他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7 月 01 日
项目的合作事宜签订《合作协议书》                                             告编号:2014-042

注销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2014 年 08 月 23 日
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                                               告编号:2014-053


                                                                                                               1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公司发行股票
                                                    购买资产及以
                                                    零价格转让其
                                                    本部拥有的空
                                                    调零部件(储液
                                                    器、平衡块等)
                                                    资产业务均实
                                                    施完毕后,盾安
                                                    精工不会以控                                     截至报告期末,
                                     浙江盾安精工   股、参股、联营、2008 年 01 月 02                 盾安精工未有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持续
                                     集团有限公司   合作、合伙、承 日                                违反上述承诺
                                                    包、租赁等方                                     的事项发生。
                                                    式,直接、间接
                                                    或代表任何人
                                                    士、公司或单位
                                                    在任何地区,从
                                                    事与盾安环境
                                                    及盾安环境子
                                                    公司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

                                                    盾安集团及其
                                                    所控股或参股
                                                    的企业为避免
                                                    与公司形成同
                                                    业竞争,在公司
                                                    从事生产经营
                                                    的范围内,将不                                   截至报告期末,
                                     盾安控股集团   直接或间接地     2004 年 07 月 05                盾安集团未有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持续
                                     有限公司       从事与公司主     日                              违反上述承诺
                                                    要业务构成竞                                     的事项发生。
                                                    争的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如因
                                                    盾安集团违反
                                                    上述承诺给公
                                                    司造成任何直
                                                    接或间接损失,


                                                                                                                    1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盾安集团将向
                                                    公司承担全面
                                                    的赔偿义务。

                                                    公司承诺在使
                                                    用闲置自有资
                                                    金投资理财产
                                                    品后 12 个月内,
                                                    不实施下列行
                                                    为:(一)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浙江盾安人工    暂时补充流动                                  截至报告期末,
                                                                     2013 年 09 月 24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环境股份有限    资金;(二)将                      12 个月   公司严格履行
                                                                     日
                                    公司            募集资金投向                                  了该承诺事项。
                                                    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三)将超募资
                                                    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
                                                    款。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无
(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0.00%     至                     -2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0,599.88     至                     16,959.8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1,199.75

                                            公司 2013 年处置光伏资产业务及其延伸权益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净利润
                                            23,682.31 万元,扣除该投资收益,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增长幅度为 527%-783%,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光伏资产处置前经营
                                            产生的亏损及公司经 2013 年度整合后经营效益逐步体现所致。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股份来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成本(元)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值(元) 益(元)    科目    源

合计                              0.00       0     --           0    --        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95.454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法人股),按照2014年

9月30日的收盘价8.16元/股计算的公允价值计277,069,087.2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出售所持海螺型

材的股份。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葛亚飞

                                                                                      2014年10月21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