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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5-09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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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葛亚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吴平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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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283,622,471.83                  10,397,556,720.41                        -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543,715,042.80                3,494,325,503.97                        1.4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60,260,620.54                       -8.36%       4,404,983,035.53              -1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54,110.19                    -113.76%         69,850,545.99               -38.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5,145,756.45                    -595.57%         17,150,162.72               -79.78%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97,320,775.28               -26.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8              -4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100.00%                   0.08              -4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5%                    -0.45%                 1.98%                -1.3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83,732.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6,246,839.8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1,973,041.09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711,179.8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533,089.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613,855.41

合计                                                                           52,700,383.2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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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4,75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05%     270,360,000                    质押                 180,000,000
有限公司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56%      89,069,416
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
                    国有法人               1.18%       9,968,000
院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
                    国有法人               1.07%       9,000,000
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1.00%       8,436,000
责任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陕国
投祥瑞 5 号结构化 其他                     0.88%       7,380,000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天治基金-浦发银
行-天治凌云 2 号
                    其他                   0.80%       6,787,000
特定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

王霞平              境内自然人             0.60%       5,020,323

顾德珍              境内自然人             0.59%       4,947,500

濮文                境内自然人             0.56%       4,760,395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270,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360,000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069,416 人民币普通股           89,069,41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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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9,9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68,000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436,000 人民币普通股         8,436,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
国投祥瑞 5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                                          7,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380,000
资金信托计划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凌云 2 号
                                                                         6,787,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87,000
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王霞平                                                                   5,020,323 人民币普通股         5,020,323

顾德珍                                                                   4,947,500 人民币普通股         4,947,500

濮文                                                                     4,760,395 人民币普通股         4,760,395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为盾安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王霞平女士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为盾安精工董事长周才良先生的配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王霞平女士
明                                  与盾安精工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前 10 名其
                                    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39,010,000 股,通
                                    过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1,350,000 股,实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际合计持有 270,360,000 股。2.自然人股东顾德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0 股,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947,500 股,实际合计
                                    持有 4,947,5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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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56.26%,主要原因系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

     2、应付账款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31.57%,主要原因系三季度为制冷配件产业生产淡季,材料采购相

应减少所致;

     3、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31.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已支付公司债2014年7月27日至2015年

7月26日期间的利息;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186.09%,主要原因系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

加所致;

     5、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58.46%,主要原因系将部分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所致;

     6、递延收益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49.25%,主要原因系节能业务接入费等按规定计入报告期损益。



二、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3.0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2、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32.7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淘汰及处置落后

生产设备所致;

     3、营业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82.77%,利润总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4.26%,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38.95%,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低迷、制冷配件产业受空调成品库存

高企的影响,营业收入下降致使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4、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66.4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引起所得税费

用下降;

     5、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9.6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节能业务非全资子公司经营业

绩较上年同期上升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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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值比上年同期下降194.9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允价价值下降以及泰铢兑换人民币汇率下降外币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50.44%,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银行承兑

汇票保证金收回;

    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85.40%,主要

原因系上年同期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将国电霍州发电厂冷凝热综合利用合作项目转让给太原炬

能再生能源供热有限公司;

    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00.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

期收到处置光伏资产业务及其延伸权益到期全部余款;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64.59%,主要原因

系节能业务在建项目相继完工而减少支付;

    5、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00.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

期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收购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节能业务

采用BT模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项目的投融资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61.83%,主要原因系节能业务在建项目陆

续完工而减少支付;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73.20%,主要原因系收到公司三年期非

公开发行投资者的保证金及收回部分贷款保证金;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74.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并购武

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冷凝热回收项目合并前所形成的个人借款;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59.7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发行了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35.67%,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

司实施了利润分配;

    1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44.46%,,主要原因系节能业务在建项目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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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完工而减少支付以及本报告期内发行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3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盾安精工关于其股权结构变更的资料,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瑞投”)成立“工银瑞信投资—盾安精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并以专项计划项下委托资金对盾安精工进行增资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计入盾安精工注册资

本,40,000万元计入盾安精工资本公积。2015年7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晟盾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兴晟投资”)对盾安精工进行增资50,000万元。两次增资完成后,盾安精工的注册资本增加

至人民币57,662.65万元,盾安集团持股比例为65.32%,工银瑞投持股比例为17.34%,兴晟投资持股比例

为17.34%。截至本报告发布日,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前述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

变更对公司不构成任何实质性影响。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

为2015-011、2015-047的公告。

     2、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

002011)自2015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 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

201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相关

议案,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1日开市起复牌。2015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154号),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5年7月28日,中国证监会

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15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需要公司就有

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2015年9月14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逐项进

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

见2015年9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2015

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及保荐机构根据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对反馈意见

的书面回复进行了相应更新,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的回复(修订稿)》。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014、

2015-015、2015-017、2015-020、2015-023、2015-035、2015-060、2015-077及2015-089的公告。

     3、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5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盾安集团提供80,000万元人民币的等额连带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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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20,000万元互保金额的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

60,000万元互保金额的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027的公告。

    4、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人机协作轻型工

业机器人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认购遨博(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遨

博科技”)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42.86万元,占遨博科技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2.22%。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040的公告。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已向遨博科

技支付6,000万元投资款项。

    5、公司因筹划控股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2015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12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本次挂牌事宜,与券商、律

师等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多次沟通、探讨,并就初步方案进行了充分审慎论证,认为本次筹划挂牌新三板事

项的时机与条件尚不成熟,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挂牌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

年7月20日开始起复牌。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046、

2015-048、2015-050及2015-051的公告。

    6、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7月31日发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本

期债券2014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26日期间的利息派发工作于2015年7月27日全部完成。上述事项详见公

司于2015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054的公告。

    7、2015年7月17日,公司收到董事长葛亚飞先生的通知,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鉴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拟拟

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15年7月20日至2016年1月19日)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现有总股本的1%。2015年7月21日,葛亚飞先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48,100股,增持均价为

14.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66万元。2015年8月26日,葛亚飞先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

股份513,000股,增持均价为9.72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98.6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葛亚飞先生

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1,701,1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0%。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052、2015-056及2015-073的公告。

    8、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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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东兴证券-浙兴3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约定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人民币20,000万元委托资产的管理期限在原委托资产管理期限的基础上延长

12个月。延长期限内,委托资产仍全部投资于银华资本-紫檀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4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59的公告。公司与2015年9月28

日收到本次理财计划的本金2亿元,本次理财计划结束。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015 年 08 月 05 日
                                                                               编号:2015-063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015 年 08 月 25 日
                                                                               编号:2015-071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5 年 09 月 14 日
协议                                                                           编号:2015-078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     2015 年 09 月 22 日
                                                                               编号:2015-085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公司发行股票
                                                     购买资产及以
                                                     零价格转让其
                                                     本部拥有的空
                                                     调零部件(储液
                                                     器、平衡块等)
                                                                                                      截至报告期末,
                                                     资产业务均实
                                     浙江盾安精工                     2008 年 01 月 02                盾安精工未有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施完毕后,盾安                      持续
                                     集团有限公司                     日                              违反上述承诺
                                                     精工不会以控
                                                                                                      的事项发生。
                                                     股、参股、联营、
                                                     合作、合伙、承
                                                     包、租赁等方
                                                     式,直接、间接
                                                     或代表任何人
                                                     士、公司或单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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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何地区,从
                                                      事与盾安环境
                                                      及盾安环境子
                                                      公司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

                                                      盾安集团及其
                                                      所控股或参股
                                                      的企业为避免
                                                      与公司形成同
                                                      业竞争,在公司
                                                      从事生产经营
                                                      的范围内,将不
                                                      直接或间接地
                                                                                                 截至报告期末,
                                                      从事与公司主
                                       盾安控股集团                    2004 年 07 月 05          盾安集团未有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要业务构成竞                        延续
                                       有限公司                        日                        违反上述承诺
                                                      争的相同或相
                                                                                                 的事项发生。
                                                      似的业务,如因
                                                      盾安集团违反
                                                      上述承诺给公
                                                      司造成任何直
                                                      接或间接损失,
                                                      盾安集团将向
                                                      公司承担全面
                                                      的赔偿义务。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无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40.00%     至                    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7,573.23      至                 12,622.05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622.05

                                            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下游空调成品库存高企,对公司业绩有一定
                                            影响;主要原材料铜、锌、钢等价格大幅波动对原有部分库存产品实现销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售有所影响;公司积极布局新产业,搭建国际化平台,加速新产品研发和
                                            市场开拓,会相应增加费用,短期内对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公司持有的芜


                                                                                                                1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售与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业绩预
                                     测的准确性。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95.454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法人股),按照2015

年9月30日的收盘价9.80元/股计算的公允价值计332,754,541.0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出售所持芜

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葛亚飞

                                                                              2015 年 10 月 27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