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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4-2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4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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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葛亚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吴平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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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66,848,045.30         1,437,871,755.12                        -1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785,731.82            42,347,286.44                        -2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339,252.03            11,221,976.40                        -70.2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492,100.81           139,326,733.36                        -84.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5                     -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05                     -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1%                    1.20%                         -0.3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134,576,245.49        10,352,684,421.68                         7.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451,731,646.54         3,703,875,819.36                        20.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136,902.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1,089,572.7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31,080.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95,803.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41,466.90

合计                                                                 26,446,479.7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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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0,73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48%        270,360,000                     质押                 180,000,000
团有限公司

盾安控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9.71%         89,069,416
限公司

舟山如山汇金壹
号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4%         26,041,666        26,041,666
(有限合伙)

国机财务有限责
                 国有法人               2.00%         18,348,911        17,361,111
任公司

中广核财务有限
                 国有法人               1.42%         13,020,833        13,020,833
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投资
                 国有法人               1.42%         13,020,833        13,020,833
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械研
                 国有法人               1.09%          9,968,000
究院

中航鑫港担保有
                 国有法人               0.98%          9,000,000
限公司

天治基金-浦发
银行-天治凌云
                 其他                   0.92%          8,449,131
2 号特定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92%          8,436,0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270,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360,000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069,416 人民币普通股            89,069,41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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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9,9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68,000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凌云 2
                                                                        8,449,131 人民币普通股          8,449,131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436,000 人民币普通股          8,436,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6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7,993,858 人民币普通股          7,993,858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5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7,783,400 人民币普通股          7,783,400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
                                                                        6,755,690 人民币普通股          6,755,690
安众鑫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王霞平                                                                  5,020,323 人民币普通股          5,020,323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为盾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盾安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舟山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山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如山投资”)53.98%的资产份额,存
说明                             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前 10 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
                                 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股东盾安精工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39,010,000 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1,35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70,36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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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59.7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131.97%,主要原因系制冷设备产业预付采购款增加。
3. 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42.25%,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开展增加引起的借款及制冷设备产业增
   加投标项目使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增加。
4. 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37.4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了2015年度年终职工薪酬。
5. 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34.39%,主要原因系计提尚未支付的公司债利息增加。
6. 其他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33.3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归还发行的第一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1
   亿元人民币。
7. 长期应付款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32.38%,主要原因系收到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盾安传感科技有限
   公司限期回购的投资款。
8. 资本公积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55.7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资本溢价所致。
9. 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48.6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公允价价值下降。


二、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34.15%,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下降使流转税收减少导致相应
   营业税金及附加下降。
2.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计提部分坏账损失。
3. 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28.37%,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的投
   资收益。
4. 营业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21.77%,主要原因系空调成品库存高企使家用空调行业市场需求有
   所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
5.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0.26%,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减少引起所得税费用下降。
6. 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8.63%,主要原因系大通宝富等控股子公司的利润总额同比增
   加。
7.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68.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允价值下降。
8. 综合收益总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253.8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公允价值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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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下降31.94%,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下降致使收到的现金货
   款减少。
2. 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下降88.53%,主要原因系收到的出口退税减少。
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32.18%,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下降致使收到的现金货款减
   少以及减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1.18%,主要原因系营业成本下降相应减少
   支付材料采购的款项。
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84.57%,主要原因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大
   于支付材料采购款项的减少所致。
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盾安冷链20%股权转让款。
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
   投资收益。
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79.54%,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盾安冷链20%股权转让
   款及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30.0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节能产业前
   期未结算的工程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1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43.38%,主要原因系借入的银行借款增加。
1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贷款保证金。
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64.7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1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53.8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增加。
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1.06%,主要原因系归还银行借款增加。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6848.1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
1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05.87%,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受人民币
    兑泰铢汇率波动影响。
1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772.2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93.0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期限
为一年,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实际获批金额为6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完成上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1年,发行利率为6.3%。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已归还到期的1亿元融资金额,上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39的公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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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
自2015年3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 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2015年4
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相关议案,公
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三年期股票,募集资金20亿元人民币。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1日开市起复牌。2015
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154号),决定对
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5年7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
知书》(151154号)。2015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
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03 号),正式获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共募集资金8.5亿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014、2015-015、2015-017、2015-020、2015-023、2015-035、
2015-060、2015-089及2015-104的公告。

3、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收到股东代表监事孙存军先生和监事会主席沈晓祥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上述两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2015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申维武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6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夏小报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
经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维武先生和夏小报先生正式出任公司股东代表监
事。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选举申维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上
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098、2015-101、2016-004、2016-027、
2016-040以及2016-044公告。

4、公司拟投资收购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雷电器”),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2015年12月2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盾安债,
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施对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意向收购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以不超过9996万元认购精
雷电器定向增发714万股股份,持有精雷电器38.3%股权,成为精雷电器第一大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定向增发完成后,公司拟以不超过4020万元受让邱少杰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洪昌所持精雷电器268万
股股份;股份受让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精雷电器982万股股份,持有52.68%股权,精雷电器成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经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 2016 年 2月22日开市起复
牌。公司本次对精雷电器增资并意向收购部分股权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107、2016-011以及2016-014公告。

5、公司于2016 年 2 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马永义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该议案生效后,吕伟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马永义先生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事
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40公告。

6、公司实施“年产 1000 万只 MEMS 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2016年3月4日,公司、
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现金
方式对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 5000.00 万元人民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20公告。

7、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市场出售的方式和价格,结
合出售时的金融市场环境、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型材”)股票价格走势以及投
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以市值出售、协议转让等各种通行的方式分次部分或全部出售公司持有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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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海螺型材股份,授权有效期限1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出售所持海螺型材的股份。上述事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40的公告。

8、公司于 2015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
工”)提供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
之日起一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江南化工的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094、2015-095及2016-040的公告。

9、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盾安集团提供80,000万元人民币的等额连带责任互
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20,000万元互保金额的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60,000万
元互保金额的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盾安集团的担保余额为48,468万
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040的公告。

10、公司于 2016 年4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浙江舟山如山汇
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如山汇金”)、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成立浙江舟山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拟定为 3 亿元人民币,如山汇金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
伙人。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5,000 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金额的 16.67%。上述
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37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6 年 01 月 06 日
                                                                           编号:2015-002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2016 年 01 月 19 日
                                                                           编号:2015-006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6 年 03 月 10 日
                                                                           编号:2015-021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16 年 04 月 08 日
                                                                           编号:2015-034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公司发行股                                截至报告期
                                                           票购买资产    2008 年 01 月               末,盾安精工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盾安精工                                                持续
                                                           及以零价格    02 日                       未有违反上
                                                           转让其本部                                述承诺的事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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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的空调                            项发生。
                                          零部件(储液
                                          器、平衡块
                                          等)资产业务
                                          均实施完毕
                                          后,盾安精工
                                          不会以控股、
                                          参股、联营、
                                          合作、合伙、
                                          承包、租赁等
                                          方式,直接、
                                          间接或代表
                                          任何人士、公
                                          司或单位在
                                          任何地区,从
                                          事与盾安环
                                          境及盾安环
                                          境子公司相
                                          同或类似的
                                          业务。

                                          盾安集团及
                                          其所控股或
                                          参股的企业
                                          为避免与公
                                          司形成同业
                                          竞争,在公司
                                          从事生产经
                                          营的范围内,
                                          将不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                            截至报告期
                                          与公司主要                            末,盾安集团
                                                         2004 年 07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盾安集团   业务构成竞                     持续   未有违反上
                                                         05 日
                                          争的相同或                            述承诺的事
                                          相似的业务,                          项发生。
                                          如因盾安集
                                          团违反上述
                                          承诺给公司
                                          造成任何直
                                          接或间接损
                                          失,盾安集团
                                          将向公司承
                                          担全面的赔
                                          偿义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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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承诺

                                                          从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不通
                                                          过二级市场
                                                          减持本公司
                                 盾安精工、公                                                      截至报告期
                                                          股份。公司董
                                 司董事、监                               2015 年 07 月            末,承诺方严
                                                          事长葛亚飞                      6 个月
                                 事、高级管理                             10 日                    格履行了该
                                                          先生承诺其
                                 人员                                                              项承诺。
                                                          本人从 2015
                                                          年 7 月 10 日
                                                          起 6 个月内不
                                                          减持所持公
                                                          司股份。

                                                          从 2016 年 2
                                                                                                   截至报告期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月 18 日起 1
                                                                                                   末,承诺方未
                                 盾安精工、盾             年内不通过      2016 年 02 月
                                                                                          1年      有违反上述
                                 安集团                   二级市场减      18 日
                                                                                                   承诺的事项
                                                          持本公司股
                                                                                                   发生。
                                                          份。

                                                          从 2016 年 4
                                                          月 16 日起一
                                                          年内不使用
                                                                                                   截至报告期
                                                          闲置募集资
                                                                                                   末,承诺方未
                                                          金暂时补充      2016 年 04 月
                                 盾安环境                                                 1年      有违反上述
                                                          流动资金、不 16 日
                                                                                                   承诺的事项
                                                          将募集资金
                                                                                                   发生
                                                          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20.00%         至                      10.00%
动幅度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5,736.37        至                      7,887.51
动区间(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7,170.47
元)


                                                                                                                 1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下游空调成品库存高企,家用空调行业市场
                                                    需求有所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热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管理系统、传感器等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加快推进国际化布局,从而相应
                                                    增加费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累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购入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收
    资产类别                                     计公允价值变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成本       值变动损益                          金额          出金额          益
                                                      动

                    167,400,11                   193,197,155.3                                                 360,597,267 募集及自有
股票
                          2.58                              2                                                          .90 资金

                    167,400,11                   193,197,155.3                                                 360,597,267
合计                                      0.00                              0.00       0.00             0.00                      --
                          2.58                              2                                                          .90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2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http://irm.cninfo.com.cn

2016 年 03 月 2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http://irm.cninfo.com.cn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