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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6-07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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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葛亚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吴平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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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501,860,634.67               10,352,684,421.68                            1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480,275,707.27                3,703,875,819.36                            20.9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87,619,551.09                      -11.82%        3,879,319,633.21                  -1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27,933.19                    -30.95%           56,763,167.23                  -18.7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7,780,894.24                      -83.42%          -10,772,781.22                 -162.8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8,375,462.04                  -60.5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                   0.00%                         0.06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                   0.00%                         0.06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5%                   0.00%                        1.34%               -0.64%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540,441.31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本期计入损益的政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7,057,892.10 府补贴中与收益相关为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195.16 万元;与资产相关计入
                                                                                                 当期损益为 510.63 万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系出售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1,198,150.28 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产生投资收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益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01,654.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558,965.72



                                                                                                                                   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122,341.14

合计                                                                     67,535,948.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3,12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48%      270,360,000                  0 质押                  180,000,000
团有限公司

盾安控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9.71%       89,069,416                  0
限公司

舟山如山汇金壹
号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4%       26,041,666        26,041,666
(有限合伙)

国机财务有限责
                    国有法人               2.00%       18,348,911        17,361,111
任公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5 号
                    其他                   1.60%       14,630,281                  0
结构化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中广核财务有限
                    国有法人               1.42%       13,020,833        13,020,833
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投资
                    国有法人               1.42%       13,020,833        13,020,833
有限公司

天治基金-浦发
                    其他                   1.18%       10,848,770                  0
银行-天治凌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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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特定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

合肥通用机械研
                 国有法人                  1.09%        9,968,000               0
究院

中航鑫港担保有
                 国有法人                  0.98%        9,000,000               0
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270,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360,000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069,416 人民币普通股               89,069,41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5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14,630,281 人民币普通股               14,630,281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天治凌云 2
                                                                        10,848,770 人民币普通股               10,848,770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9,9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68,000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9,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436,000 人民币普通股                8,436,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祥瑞 6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                                            7,718,858 人民币普通股                7,718,858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
                                                                         6,755,690 人民币普通股                6,755,690
安众鑫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
-安心-灵活配置 1 号资产管理计                                          5,200,554 人民币普通股                5,200,554
划

                                  公司前 10 名和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
                                  精工”)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舟山如山汇金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如山汇金壹号”)的普通合伙人
                                  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盾安集团全资子公司,如山汇金壹号的有限合伙人杭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如山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
说明                              司系盾安集团子公司,如山汇金壹号的有限合伙人王涌系盾安集团董事、副总裁,如山汇
                                  金壹号的实际控制人为姚新义,盾安精工和盾安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新义,存在关联
                                  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前 10 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9,400,0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0,960,000 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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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持有 270,360,000 股。报告期末,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有通过融资融券信用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仍为 270,36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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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47.93%,主要原因系增加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代开所致。
2、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32.82%,主要原因系制冷配件产业应收款增加和核电暖通系统业务销
售增加,相应增加应收账款所致。
3、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14.07%,主要原因系制冷设备产业预付采购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84.63%,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加未到期土地转让款及制冷设备产业项
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68.54%,主要原因系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32.33%,主要原因系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公允价价值下降以及出售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所致。
7、长期应收款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主要原因系收到云宁热电有限公司冷凝热回收项目长期应收款。
8、长期股权投资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211.96%,主要原因系投资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舟山
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83.44%,主要原因系支付购买专有技术预付款。
10、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35.06%,主要原因系增加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代开所致。
11、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62.12%,主要原因系支付公司债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间
的利息,以及偿付发行的第一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利息。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53.13%,主要原因系归还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100.00%,主要原因系归还发行的第一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3亿元。
14、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30.86%,主要原因系收到的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5、资本公积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54.91%,主要原因系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产生资本溢价所致。
16、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43.55%,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公允价值减少以及出售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17、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末比期初下降40.04%,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通大
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等亏损所致。

二、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259.89%,主要原因系应收帐款增加相应增加计提坏帐准
备所致。
2、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30.4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出售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股份产生投资收益。
3、营业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136.32%,主要原因系应收帐款增加相应增加计提坏帐准备导
致减产资产损失增加。
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421.61%,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允价值减少以及出售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5、综合收益总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236.18%,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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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股份公允价值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38.62%,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收入下
降和应收账款增加致使收到的现金货款减少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50.74%,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收入下
降相应减少材料采购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60.57%,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收入下降
及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82.92%,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有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77.91%,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有理财产品收
益所致。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65.24%,主
要原因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淘汰及处置生产设备所致。
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472.06%,主要原因系收到云宁热电有
限公司冷凝热回收项目长期应收款。
8、投资支付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28.84%,主要原因系投资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和浙江舟山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致。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33,453.56万元,主要原因系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353.85%,主要原因系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投资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舟山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而上年同期有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增加上年
同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83,725.00万元,主要原因系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所致。
1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37.07%,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55.25%,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支付并
购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冷凝热回收项目合并前所形成的个人借款。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219.16%,主要原因系收到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
1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35.31%,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受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影响。
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86.93%,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增加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而上年同期有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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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期限为一年,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10亿元),实际获批金额为6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完成上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人民币3
亿元,期限为1年,发行利率为6.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归还到期3亿元融资。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4-039的公告。


2、公司与子公司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投资合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现金
方式对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的增资款用于盾安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MEMS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资本金。投资期限为
自增资款缴付完成之日起8年,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本次增资由盾
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20的公告。


3、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互保的议案》以及《关于提供对外
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人民币的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并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南昌中昊机械有限公司、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
限公司分别提供8,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对外担保。前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40的公告。


4、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浙江舟山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18名合伙人投资成立浙江舟山如山汇盈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拟定为3亿元,浙江如山汇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5,0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金额的16.67%。截至本报告期
末,公司已支付第一期投资款2,500.00万元,浙江舟山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取得营业执照。上述事项
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37的公告。

5、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
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市场出售的方式和价格,结合出售时的金融市场环境、芜湖海螺型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以及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以市值出售、协议转让等各种通行的方式分次部分或
全部出售公司持有的上述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授权有效期1年。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出售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350万股,减持数量占海螺型材总股本的
0.9722%。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40的公告。

6、公司于2016年3月18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
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00,000万元的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20,000万元互保金额的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80,000万元互保金额的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上述事
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40的公告。

7、公司拟投资收购精雷电器,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2015年12月28日开
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对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意向收购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以不超过9996
万元认购精雷电器定向增发714万股股份,持有精雷电器38.3%股权,成为精雷电器第一大股东;定向增发完成后,公司拟
以不超过4020万元受让邱少杰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洪昌所持精雷电器268万股股份;股份受让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精雷电
器982万股股份,持有52.68%股权,精雷电器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2日开市起复牌。公司
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签署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认购精雷电器定向增发股份714万股,根据公司
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数据、经营能力以及审计评估基准日至本次增资完成之日期间的公司损益情况综合确定本次增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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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为14元/股,总金额为9,996万元。前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期末,精雷电器对公司定向增发714万股已实施完成。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编号为2015-107、2016-011、2016-014、2016-057及2016-061的公告。

8、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0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73,784,720股。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43,427,460.00元变更为917,212,180.00元,总股份数由843,427,460股增加至917,212,180股。同时,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有关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内容进行
了修订。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46的公告和2016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
2016-073的公告。

9、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7月4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包宜凡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包宜凡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此期间,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代
表相关工作。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56的公告。

10、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不超过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59
的公告。

1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将其于2013年6月26日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的公司18,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解除质押后,浙江盾安精工
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18,000万股股份再质
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
为2016-062的公告。

12、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7月31日发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本期债券2015年7月27日
至2016年7月26日期间的利息派发工作于2016年7月27日全部完成,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2016年7月27日。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于201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63的公告。

13、公司子公司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因嵌入式软件产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所列享受软件销售增值税返税政策的情况,获退税资金人民币1,068.81万元。根据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政
府专题会议,武安市人民政府根据采暖期供热企业对城市供热使用的供热总量为测量依据进行相应补贴,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子公司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收到2015年-2016年供热季政府补贴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65的公告。

14、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葛亚飞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相应职务,董事会决定提名增补冯忠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关于增补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74、2016-075的公告。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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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016 年 08 月 22 日
                                                                            编号 2016-070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016 年 08 月 22 日
                                                                            编号 2016-071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公司发行股
                                                           票购买资产
                                                           及以零价格
                                                           转让其本部
                                                           拥有的空调
                                                           零部件(储液
                                                           器、平衡块
                                                           等)资产业务
                                                           均实施完毕
                                                           后,盾安精工
                                                                                                       截至报告期
                                                           不会以控股、
                                                                                                       末,盾安精工
                                                           参股、联营合 2008 年 01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盾安精工                                                 持续         未有违反上述
                                                           作、合伙、承 02 日
                                                                                                       承诺的事项发
                                                           包、租赁等方
                                                                                                       生。
                                                           式,直接、间
                                                           接或代表任
                                                           何人士、公司
                                                           或单位在任
                                                           何地区,从事
                                                           与盾安环境
                                                           及盾安环境
                                                           子公司相同
                                                           或类似的业
                                                           务。

                                                           盾安集团及     2004 年 07 月                截至报告期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盾安集团                                                   持续
                                                           其所控股或     05 日                        末,盾安集团


                                                                                                                    1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参股的企业                            未有违反上述
                                            为避免与公                            承诺的事项发
                                            司形成同业                            生。
                                            竞争,在公司
                                            从事生产经
                                            营的范围内,
                                            将不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
                                            与公司主要
                                            业务构成竞
                                            争的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
                                            如因盾安集
                                            团违反上述
                                            承诺给公司
                                            造成任何直
                                            接或间接损
                                            失,盾安集团
                                            将向公司承
                                            担全面的赔
                                            偿义务。

                                            从 2016 年 4
                                            月 16 日起一
                                            年内不使用
                                                                                  截至报告期
                                            闲置募集资
                                                                                  末,承诺方未
                                            金暂时补充     2016 年 04 月
                             盾安环境                                      1年    有违反上述承
                                            流动资金、不 16 日
                                                                                  诺的事项发
                                            将募集资金
                                                                                  生。
                                            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股权激励承诺

                                            基于对公司
                                            内在价值的
                                            认可和公司
                                            未来发展前                            截至报告期
                                            景的信心,为                          末,承诺方未
                             盾安精工、盾                  2016 年 02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维护资本市                     1年    有违反上述承
                             安集团                        18 日
                                            场稳定,保护                          诺的事项发
                                            广大投资者                            生。
                                            利益,促进公
                                            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



                                                                                               1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展,自承诺函
                                                                       出具之日至
                                                                       未来一年内
                                                                       (即 2016
                                                                       年 2 月 18
                                                                       日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
                                                                       不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无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0.00%      至                         30.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8,213.07     至                       10,676.99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213.07

                                                   全球经济依旧疲弱,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空调行业渠道产品去库
                                                   存,对公司业绩有一定影响; 公司积极推进“高端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战略
                                                   目标,加快推进传感器、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等产业布局和产业化,加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速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 相应增加投入,短期内对经营业绩有所影响;
                                                   公司持有的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是否出售,将在很大程度
                                                   上影响业绩预测的准确性。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类别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购入金额      出金额           收益

                                                                                                                  自有资金、
股票    167,400,112.58         0.00        144,808,532.33       0.00 39,760,000.00 21,198,150.28 343,222,722.15
                                                                                                                  募集资金

合计    167,400,112.58         0.00        144,808,532.33       0.00 39,760,000.00 21,198,150.28 343,222,722.15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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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葛亚飞

                                                                                        2016 年 10 月 25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