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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公告2017-10-24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7-056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杨小波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小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杨小波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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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杨小波女士简历



    杨小波,女,中国国籍,1976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劳资课长;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主办会
计、财务部长助理;浙江盾安阀门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审计总监。现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长、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小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在公司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
长、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盾安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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