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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2017-10-24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7-05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盾安人工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13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
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
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
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