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7-06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盾安环境”)子公
司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机电”)于2017年8月28日至本公告
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924.45万元,上述款项金额已划拨至
盾安机电资金账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盾安机电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包括盾安柜式、组合式空
气处理机组嵌入式控制软件V1.0等共计6个软件产品)符合前述通知所列享受软
件销售增值税返税政策的情况,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具有可
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盾安机电取得的政
府补助不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
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将增加本年度利润 924.45 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