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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盾安环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2019-06-11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9-04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6 月 10 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盾
安环境”)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9>77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关注函内容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与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雷股份”)、邱少杰
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洪昌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签署的《投资协议》,精雷股份原
实际控制人邱少杰承诺精雷股份 2016、2017、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对应受让
股份分别不低于 2,500 万元、3,200 万元、5,100 万元。2018 年,精雷股份经审计
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4,187.79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前述补偿
协议的约定,邱少杰应向你公司补偿 12,828.66 万元。截至目前,邱少杰未向你
公司偿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我局提请你公司积极采取措施,
督促邱少杰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保障你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关注函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 7 个工作日内向我
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及未来的具体计划。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9]77号)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