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9-04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348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公司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 1、报告期内,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21.67 亿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6.78 亿元,占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 77%,计提金额同比增长 3,300%, 主要计提减值的项目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报告期内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1.51 亿元,主要项目为特许经营权, 对应业务为节能产业。请详细说明特许经营权的主要内容、形成过程、会计处 理合规性,并以表格的形式,逐项梳理披露对节能产业计提减值损失的明细。 【回复】 1、特许经营权的主要内容、形成过程、会计处理合规性 公司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对供热 基础设施管理和经营采用 BOT 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以项目所在地的政 府和天津节能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项目所在地的政府向天津节能颁布特许, 允许天津节能及项目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供热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 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运营期内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 户提供包括: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 培训、运营和维护、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 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1 / 24 表 1-1 节能板块特许经营权主要项目 特许经营权 经营权项 授权期 合作方 公司名称 合同签订日 授权方 目地点 限 式 鹤壁盾安供热有限 鹤壁市人民 河南鹤壁 2012 年 6 月 5 日 30 年 BOT 公司 政府 长垣盾安节能热力 长垣市人民 河南长垣 2013 年 10 月 28 日 30 年 BOT 有限公司 政府 盾安(天津)节能系 原平市人民 统有限公司原平分 山西原平 2012 年 6 月 13 日 30 年 BOT 政府 公司 永济市盾安热力有 永济市人民 山西永济 2012 年 7 月 6 日 25 年 BOT 限公司 政府 莱阳盾安供热有限 莱阳市人民 山东莱阳 2012 年 6 月 25 日 30 年 BOT 公司 政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关于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 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 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 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确 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 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 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 形资产。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 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 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2、公司对节能业务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质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六大项目资产进行评估,参考外部评估机构 的意见对节能业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39,034.03 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23,938.63 万元、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15,095.40 万元。六大项目计提 减值损失的明细如下: 表 1-2 节能业务六大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明细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账面净值 可回收金额 减值金额 估值报告文号 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 中和谊评咨字 68,103.20 63,171.16 4,932.03 限公司原平分公司 〔2019〕11004 号 2 / 24 永济市盾安热力有限公 中和谊评咨字 62,162.27 29,733.27 32,428.98 司 〔2019〕11005 号 长垣盾安节能热力有限 中和谊评咨字 37,570.26 37,097.52 472.74 公司 〔2019〕11006 号 中和谊评咨字 鹤壁盾安供热有限公司 65,407.35 39,164.82 26,242.53 〔2019〕11007 号 中和谊评咨字 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 44,957.72 14,718.27 30,239.45 〔2019〕11008 号 中和谊评咨字 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 112,287.73 67,569.43 44,718.30 〔2019〕11009 号 合 计 390,488.53 251,454.47 139,034.03 (2)报告期内,节能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9.72 亿元,同比增长 18.56%,高 于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增幅,毛利率为 17.99%,高于你公司其他业务的毛利率。 请结合未来发展规划、节能产业的发展前景、毛利率水平等因素,分析你公司 对节能产业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18 年 5 月,公司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出 现流动性问题。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的支持和帮助下,成立了盾安 集团金融机构债权委员会,同时委派工作组进行现场帮扶,积极开展风险化解工 作盾安控股流动性问题发生后,盾安环境聚焦制冷核心主业,以做实、做精、 做强为目标,推进非核心业务的资产及业务处置工作。 节能产业的集中供热在区位上有较大的潜在需求优势,商品化、社会化、市 场化是城市供热的主要发展趋势。2018 年公司节能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9.72 亿元, 同比增长 18.56%,主要系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司供暖面积、工业蒸汽增长及 BOT 工程施工收入影响所致。2018 年公司调整节能业务整体发展战略,启动节能业 务处置工作。因暂停节能业务技改、扩能、投资及淡季储煤等事项加之房地产市 场及棚户区货币化安置政策变化影响,接网供暖面积拓展进度减缓、成本单耗降 低未达预期,部分区域供暖单价调整未及预期,导致实际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表 1-3 2018 年节能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18 年度毛利率 600167 联美控股 52.56% 600475 华光股份 14.81% 600509 天富能源 21.92% 3 / 24 600719 大连热电 12.05% 832004 海林节能 25.79% 平均值 25.43% 002011 盾安环境 17.99%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公司 2018 年节能产业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相比,处于行业中等 水平。 综上,基于节能业务经营绩效低于预期及管理层对节能业务未来经营情况的 分析,公司判断节能业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于谨慎 性原则,参考外部评估机构的意见对节能业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39,034.03 万元。 (3)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 2.59 亿元减值损失,去年计提金额 为 0。请说明计提减值损失的固定资产范围、计提原因及计算过程。 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各项资产减值损失所履行的审计程序并就上述事项发表 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 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公司计提 减值损失的固定资产主要为: 1、由于公司调整节能业务整体发展战略,节能业务经营绩效低于预期及管 理层对节能业务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公司判断节能业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 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参考外部评估机构意见对节能业务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 23,938.63 万元。 2、2018 年末公司对资产进行年度全面清查盘点,由于技术更新迭代、自动 化提升、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致使制冷配件产业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 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制冷配件产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部分,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179.41 万元。 3、2018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持续退坡,产业政策趋紧,影响浙江精雷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雷股份”)经营业绩,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 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北方 4 / 24 亚事评报字[2019]第 01-176 号),参考外部评估机构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89.58 万元。 【会计师意见】 针对各项资产减值损失,我们履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是否 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4、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 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管理层使用的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5、检查资产减值损失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6、检查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对本期增加或减少的资产减值损失,与相关科 目进行交叉勾稽; 7、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凭证,实施截止性测试。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8 年度盾安环境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原因合理,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二】 2、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原值为 1.47 亿元。2018 年,你公司对收购武安 顶峰、奥翔电力、精雷股份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大额减值。请你公司分别说明武 安顶峰、奥翔电力、精雷股份的主营业务、近三年业绩情况、未来经营预测, 详细说明认为上述公司商誉发生减值的判断依据;上述公司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若存在,请说明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后续补偿安排。 【回复】 (一)武安顶峰、奥翔电力、精雷股份的主营业务 武安顶峰主营业务为运行和维护热电厂,生产、供应及销售电能和热能。 奥翔电力主营业务为电力、建筑工程设计咨询;建设项目技术的咨询、智能 建筑系统集成与环保节能工程项目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精雷股份主营业务为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的生产及销售。 5 / 24 (二)近三年业绩情况 表 2-1:近三年业绩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经营性 经营性 经营性 项目 营业收 营业收 营业收 净利润 现金净 净利润 现金净 净利润 现金净 入 入 入 流量 流量 流量 武安 11,150.6 8,256.75 977.82 5,654.65 1,416.93 4,387.86 11,887.03 -23,810.33 1,893.04 顶峰 5 奥翔 973.55 130.36 172.51 3,550.62 193.95 67.95 1,223.17 -563.16 -328.03 电力 精雷 3,783.32 2.42 -2,355.06 3,074.85 -484.81 -2,323.83 2,346.92 -4,365.27 -1,150.39 股份 (三)未来经营预测 表 2-2:未来经营预测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12,668.97 13,929.85 15,316.51 16,841.53 18,017.65 武安顶峰 利润总额 -784.06 -589.05 -372.01 -130.62 41.83 EBITDA 930.97 1,125.98 1,343.02 1,584.41 1,756.85 营业收入 1,293.78 1,449.29 1,600.69 1,641.82 1,673.64 奥翔电力 利润总额 -7.37 86.63 120.15 124.24 117.29 EBITDA 1.56 95.56 129.08 133.18 126.22 营业收入 3,690.00 4,428.00 5,092.20 5,601.42 5,881.49 精雷股份 利润总额 -372.29 -144.39 51.18 157.36 277.61 EBITDA -105.56 124.05 314.48 420.66 540.91 (四)上述公司商誉发生减值的判断依据 受 2018 年煤价高企影响,报告期内武安顶峰经营亏损,经过对未来经营情 况的分析预测,判断公司因收购武安顶峰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根据北京中 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书》(中和谊评咨字[2019]11008 号), 武安顶峰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14,718.27 万元,低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44,957.72 万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2,844.55 万元,其中归属于公司应确 认的商誉减值损失 2,844.55 万元。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武安顶峰商誉账面价 值为零。 6 / 24 受行业影响奥翔电力报告期内经营亏损,经过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 判断公司因收购奥翔电力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北方亚 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 第 01-174 号),奥翔电力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246.02 万元,低于商誉资产组 账面价值 1,446.08 万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1,200.06 万元,其中归属于公 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 1,200.06 万元。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奥翔电力商誉 账面价值为 228.83 万元。 2018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持续退坡,产业政策趋紧,精雷股份调整市场 定位,影响经营业绩,导致报告期内经营亏损,经过对其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 测,判断公司因收购精雷股份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风险。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北 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 [2019]第 01-176 号),精雷股份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3365.30 万元,低于资 产组的账面价值 5,619.44 万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 7,301.87 万元,其中归 属于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 4,669.55 万元。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精雷股 份商誉账面价值为零。 (五)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后续补偿安排 1、武安顶峰及奥翔电力不存在业绩承诺事项。 2、精雷股份业绩承诺事项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与精雷股份原实际控制人邱少杰以及精雷股份、邱 百堂、邱养堂、陆小丽、俞小红、沈洪昌签订了《投资协议》,邱少杰对盾安环 境认购增资及受让股权作出业绩承诺:精雷股份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对应增发股份的业绩分别不低 于 1,800 万元、3,000 万元和 5,000 万元,对应受让股份承诺的业绩分别不低于 2,500 万元、3,200 万元和 5,100 万元。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精雷股份均未完成 相应业绩承诺,邱少杰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向盾安环境支付 2016 年度业绩承诺 补偿款 2,335.01 万元,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向盾安环境支付 2017 年业绩承诺补 偿款 5,174.25 万元,合计支付 7,509.26 万元。 根据 2019 年 4 月 19 日精雷股份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18 年度精雷 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187.79 万元,根据《投资协 7 / 24 议》约定的补偿计算方式,业绩承诺履行义务人邱少杰需在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后三十日内补偿盾安环境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 12,828.66 万元。 在精雷股份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前后,公司与邱少杰先生多次沟通与交 流,由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金额较大,邱少杰先生表示现阶段无法履行补 偿义务。为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督促业绩承诺履行义务人及时履行补偿 义务,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 请求依法判令邱少杰向盾安环境支付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 12,828.66 万元; 请求依法判令邱少杰向盾安环境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 6.20 万元(以 12,828.66 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4.35%,从 2019 年 5 月 20 日起暂计至 2019 年 5 月 23 日,往后继续按该标准计至款清之日止),以上 暂合计 12,834.86 万元;本案诉讼费用依法由邱少杰承担。 2019年6月6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 书》(2019)浙06民初350号,公司诉邱少杰与盾安环境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浙江省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仍未收到邱少杰的业绩补偿款,鉴于此案已由浙 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但未开庭,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妥善 处理此次诉讼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13.21 亿元,较期初下降 15%,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1.07 亿元,同比增加 10,513%。请结合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所对 应的具体业务、市场价格、供需关系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大幅 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报告期末,公司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所对应的具体业务 表 3-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对应业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报告期初金额 报告期末金额 本期计提金额 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 25.97 117.72 91.76 其中:制冷配件产业 24.71 115.69 90.98 制冷设备产业 1.25 2.03 0.78 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 340.39 10,985.20 10,644.81 8 / 24 其中:制冷配件产业 323.56 451.16 127.61 制冷设备产业 16.83 219.45 202.62 节能产业 —— 10,314.58 10,314.58 2、市场价格 制冷配件产业与制冷设备产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在确定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时采用下列方式: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 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 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的金额。 节能产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属用于项目建设的专用设备,因公司调整 节能业务整体发展战略,为快速回收现金、盘活资产,拟进行处置出售,通过市 场询价,考虑成新率及变现系数,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供需关系 制冷配件产业的生产目前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根据制冷元器件产品 下游客户的订单情况,制定年度原材料采购计划和采购订单。制冷设备产业生产 部门根据营销部门下发的生产计划,组装采用 JIT 生产模式,有序地按客户的订 单交期先后进行产品组装。 节能产业相关专用设备专业性强通用性差,市场需求少,单价较高,难以找 到合适的交易对象。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大幅增长主要系莱阳盾安供热有限公 司及长垣盾安节能热力有限公司原拟投资项目中止,公司判断相关专用设备存在 未来报废隐患,通过市场询价,考虑成新率及变现系数,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对相关专用设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958.62 万元。 4、根据年报,你公司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为 1.89 亿元, 损失较 2017 年大幅增加 1,988%。请你公司具体说明相关处置损失核算的会计 9 / 24 科目,并结合最近三年的资产报废率、处置量,分析说明其变动原因及损益计 算过程。请会计师说明针对资产处置所履行的审计程序。 【回复】 1、公司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为 1.89 亿元,相关会计科 目及具体构成如下: 表 4-1: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金额 明细项目 金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23,779,357.08 资产处置收益 -20,913,924.80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2,865,432.28 营业外收入 717,937.51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717,937.51 营业外支出 -169,264,667.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69,264,667.00 合 计 -189,460,654.29 合 计 -189,460,654.29 注:损失金额以负数表示。 2、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变动原因及损益计算过程: 表 4-2:最近三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资产报废率、处置量情况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资产报废率(%) 5.71 0.95 2.50 处置或报废资产原值 415,194,843.24 64,912,235.91 158,146,737.86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非流 -189,460,654.29 -9,071,657.88 44,063,797.26 动资产处置损失 公司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 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由于公司调整节能业务整体发展战略,节能业务经营绩效低于预期及 管理层对节能业务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公司判断节能业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参考外部评估机构的意见对节能业务的固定资产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 23,938.63 万元。 (2)2018 年末公司对资产进行年度全面清查盘点,由于技术更新迭代、自 动化提升、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致使制冷配件产业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10 / 24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制冷配件产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部分,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270.87 万元。 (3)2018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持续退坡,产业政策趋紧,影响浙江精雷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盾安环境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其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9] 第 01-176 号),参考外部评估机构的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89.58 万元。 【会计师意见】 针对资产处置,我们履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与资产处置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处置资产的后续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处置资产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 应及时处置的资产; 5、检查资产处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相关科目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6、检查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对本期增加或减少的资产处置,与相关科目进 行交叉勾稽; 7、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凭证,实施截止性测试。 经核查,我们认为,盾安环境资产处置会计处理规范,变动原因合理。 5、根据年报,你公司主要产品“制冷设备”“制冷配件”“节能产业”毛利率分 别为 18.64%、10.37%、17.99%,报告期内毛利率均出现下降,华中地区的业务 毛利率为 14.32%,同比下降 15.16 个百分点。请综合分析各主要产品毛利率均 出现下降及华中地区毛利率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回复】 1、公司各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 表 5-1 公司各产业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制冷配件产业 10.37 15.55 19.17 三花智控(制冷配件产业) 33.47 36.86 34.17 制冷设备产业 18.64 24.06 25.68 11 / 24 依米康 25.33 27.01 24.11 节能产业 17.99 22.78 19.51 天富能源 21.92 28.28 31.24 大连热电 12.05 11.50 16.99 华光能源 15.34 15.55 18.20 联美控股 52.56 50.00 46.62 华林节能 28.14 28.41 33.94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报告期内,制冷配件行业因市场环境与竞争格局变化,行业毛利率整体下降。 公司高毛利产品电子膨胀阀、四通阀、电磁阀及出口产品的比重提升较慢,不同 程度抑制了公司毛利率水平。 制冷设备产业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公司实施非核心资产处置,所涉及的子公司 不同程度订单萎缩、人员流动性加大,其中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风机产品 因行业投资放缓、产品加剧导致毛利率下降;上海风神环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通 过压缩利润空间来换取中标项目,加之部分项目因投资方问题导致施工周期滞后, 导致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节能产业因公司调整节能业务整体发展战略,暂停节能业务技改扩能投资及 淡季储煤等事项,使得供暖接网面积拓展进度减缓、成本单耗下降未达预期,部 分区域供暖单价调整未及预期,导致毛利率下降。 2、公司华中地区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表 5-2 2018 年华中地区各产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同比情况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比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 增减 增减 增减 制冷配件产业 -1.42% 14.15% -13.18% 制冷设备产业 136.50% 154.20% -6.40% 节能产业 -5.76% 37.81% -17.74% 总计 16.90% 42.02% -15.16% 报告期内,公司华中地区毛利率同比下降 15.16%,主要系华中地区制冷配 件产业及节能产业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因华中地区制冷配件产业中产品结构与 其他区域的差异,报告期内华中地区制冷配件产业储液器、截止阀等产品客户价 格调整导致毛利率下降较大。因报告期内公司暂停节能业务技改扩能投资事项导 致供暖接网面积拓展缓慢固定成本摊薄,使得华中地区节能产业毛利率同比下降 12 / 24 17.7%。由于冷链市场竞争激烈、成本控制不到位及战略性开拓中央空调大项目 等影响了制冷设备冷链、中央空调产品毛利率,导致华中地区制冷设备产业毛利 率下降 6.4%。 6、报告期内,你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34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2,027 万元。请剔除该季度特殊事项的影响,分析第三季度净利润变 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2018 年公司分季度利润表对比 表 6-1 2018 年公司分季度利润表对比情况 项目 2018 年 1 季度 2018 年 2 季度 2018 年 3 季度 2018 年 4 季度 营业收入 225,449.71 245,304.07 205,176.99 264,122.68 营业利润 3,844.51 -12.04 -2,517.55 -203,316.36 利润总额 3,753.27 217.16 -2,426.53 -224,042.60 净利润 2,932.95 179.61 -1,896.76 -231,967.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030.56 1,454.43 -1,347.32 -220,836.10 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434.56 2,822.25 679.63 -13,578.56 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96.00 -1,367.82 -2,026.95 -207,257.54 损益的净利润 2、第三季度净利润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表 6-2 分季度营业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时间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18 年 24% 26% 22% 28% 2017 年 21% 26% 24% 29% 2016 年 20% 24% 22% 33% 公司制冷配件产业主要为家用空调生产配件,近三年其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 总收入的比重为 60%左右。第三季度是家用空调厂商的相对生产淡季,导致公司 第三季度生产销售相对较少,结合表 6-2 分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分析,2018 年第三 季度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公司制冷配件产业营业收入减少所致。同时节能产业的季 节性规律对公司各季度收入、利润分布也有一定影响。 13 / 24 7、根据年报,你公司在泰国和美国拥有盾安金属(泰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盾安泰国”)、盾安精工(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精工”)两处资 产。其中,2018 年美国精工亏损 2,484 万元。请分别说明对在泰国和美国两处 资产的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投资设立的原因,并详细分析美国精工报告期内 亏损的原因及对你公司业绩的影响。 【回复】 1、盾安泰国和美国精工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质量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2007 年 9 月 14 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拟与浙江盾安精 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公司购买浙江盾安精 工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制冷产业相关的资产业务,美国精工作为本次交易的 标的之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盾安环境持有美国精工 100%股权,其经营范围为 空调及机械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及以上产品的贸易咨询,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截 至 2018 年末,美国精工注册资本为 3,705.53 万美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为实施制冷配件产业的全球战略布局,开拓海外市场服务,提升国际市场占 有率,规避公司在全球市场的风险,200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盾安金属(泰国)有限公司(暂名)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泰国罗勇府泰中罗勇工业园内设立盾安泰国,其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 制冷配件等的生产、销售。截至 2018 年末,盾安泰国注册资本为 5,371.00 万美 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报告期内美国精工亏损的原因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美国精工主要从事空调及机械配件的进出口业务及以上产品的贸易咨询,技 术咨询和售后服务,报告期内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北美市场未能有效突破,销售毛 利不能覆盖成本费用支出,产生贸易亏损 725.28 万元;美国精工下设的惯性测 量单元研发项目组在 2018 年度产生研发亏损 1,298.44 万元。 2018 年度美国精工对公司净利润影响额为-2,484 万元,后续美国精工将强化 营销网络布局,加强大客户管理,提高北美市场占有率,瘦身健体,减少期间费 用,同时处置亏损业务,逐步改善经营业绩。 14 / 24 8、报告期内,你公司对第一名客户的销售额为 13.28 亿元,占你公司年度 销售总额比例为 14.12%,占比大幅超过第二名及以后的客户。请说明向第一大 客户销售比例较高的原因、向其销售的产品类型、截至目前应收账款的余额及 实际坏账率。 【回复】 1、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比例较高的原因 家用空调行业品牌集中度较高,2018 年国内前十大家用空调制造商市场占有 率达 93%。公司第一大客户为国内家用空调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制造商,并与其建 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制冷配件产业推行“销地生产、组件供应、配套服 务”的商业模式,针对客户生产基地的布局,公司形成了包括诸暨、珠海、天津、 苏州、重庆、安徽等地的制造基地,各制造基地作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公司 计划统筹下,就近对客户进行配套销售。 2、公司向第一大客户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制冷配件产业产品,包括截止阀、 四通阀、电子膨胀阀、储液器、管组件等。 3、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一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7,123.36 万 元,实际坏账率为零。 表 8-1 公司对第一大客户各生产基地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生产基地 金额 1 客户生产基地 A 7,373.84 2 客户生产基地 B 6,629.60 3 客户生产基地 C 3,070.16 4 客户生产基地 D 2,981.61 5 客户生产基地 E 2,816.02 6 客户生产基地 F 2,079.59 7 客户生产基地 G 1,591.69 8 客户生产基地 H 399.44 9 客户生产基地 I 135.75 10 客户生产基地 J 45.66 合计 27,123.36 9、根据年报,你公司股票投资的期末余额为 1,743.84 万元,你公司称投资 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及自由资金。请说明股票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累计盈亏、 持有期间对各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比例,并说明相关 15 / 24 证券投资是否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1.3 条等相关规定。 【回复】 1、本次证券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7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6 日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1.42 元/股,发行的股份于 2004 年 7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 31,976.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30,270.84 万元。2005 年 8 月 12 日、200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议案》、《关于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节余的资金受让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项目后续投资的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 施完毕后的实际支出金额 20,770.6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270.84 万元, 产生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9,500.24 万元。公司提取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中的 9,5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1.38%)、自有资金 7,285.00 万元用于受让盾安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持有的海螺型材 12.5%的股权(即 4,500 万股)。2006 年 2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上述股份的受让过户。2006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公 司对价支付等相关内容的议案》,由于海螺型材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为使公司持 有的海螺型材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同意向海螺型材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 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获得 3 股的股份。公司向海螺型材流通股股东 支付 11,045,455 股的对价股份,支付完毕后公司持有海螺型材股份为变更为 33,954,545 股,占海螺型材总股份的 9.4318%。 2、初始投资成本、累计盈亏、持有期间对各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表 9-1:初始投资成本、累计盈亏、持有期间对各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单位:万元 占公司当期利润 年度 初始投资成本 持有期间盈亏 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总额比例 2005 年 16,785.00 16 / 24 2006 年 -68.75 270.80 8,387.60 3.23% 2007 年 23.76 339.55 25,778.92 1.32% 2008 年 169.77 22,442.71 0.76% 2009 年 169.77 23,833.43 0.71% 2010 年 339.55 33,157.20 1.02% 2011 年 339.55 31,227.19 1.09% 2012 年 169.77 44,485.79 0.38% 2013 年 339.55 24,296.22 1.40% 2014 年 339.55 10,531.23 3.22% 2015 年 339.55 8,258.05 4.11% 2016 年 10,919.20 14,376.93 75.95% 2017 年 1,372.53 12,746.45 10.77% 2018 年 1,287.91 -222,498.70 -0.58% 合计 16,740.01 16,397.05 —— ——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和 集中竞价交易平台出售海螺型材无限售流通股 17,954,600 股、3,589,945 股、 9,050,000 股,占海螺型材总股本的 4.9874%、0.9972%、2.5139%,回收后的资 金投向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截至 2018 年末,公司仍持有海螺型材无限售流通股 3,360,000 股,占海螺型材总股本的 0.9333%;截至 2018 年末,公司持有海螺型 材股票期间累计盈余 16,397.05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 年修订)》、《浙江盾安人工环境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4 年 12 月)》、《公司章程(2004 年 6 月)》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受让盾安控股持有的海螺 型材股权,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利用节余募集资金 受让海螺型材股权不以短期持有交易为目的,是一项长期价值投资行为,可以充 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10、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2.9 亿元和 24.34 亿 元,分别较期初下降 83%和 44%。请详细分析说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金额变 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互相抵消的情形,并说明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大 的原因。 【回复】 表 10-1 2018 年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变动情况 17 / 24 单位:万元 项目 报告期初数 报告期末数 增减金额 增减幅度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57,776.32 256,729.55 -101,046.77 -28.24% 其中:应收票据 175,493.57 29,010.21 -146,483.36 -83.47% 应收账款 182,282.75 227,719.34 45,436.59 24.9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31,233.24 243,401.91 -187,831.33 -43.56% 其中:应付票据 243,033.65 43,194.07 -199,839.58 -82.23% 应付账款 188,199.59 200,207.84 12,008.25 6.38% 2018 年公司采购货款支付时将收到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直接背书转让给供 应商,导致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同时由银行开具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 款的支付式大幅减少,质押对开票据量的减少致使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余额大幅 下降,不存在互相抵消的情形。 11、根据年报,你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1.58%、67.95%、79.35%。 2019 年 5 月 23 日,你公司公告称已完成旗下“17 盾安 01”债券的摘牌工作,合 计本金为 5 亿元。同时,你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均大幅增长。请补充说明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及各项债务增长的原因,及其对 你公司长期偿债能力的影响,并结合目前货币资金持有量、短期流动借款余额, 量化说明你公司资本结构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 【回复】 【问(一)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及各项债务增长的原因,及其对公司长期偿债能 力的影响 1、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的原因 (1)2017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主要原因:①为补充节能项目运营资金, 2017年公司接受盾安控股发行的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5亿元。② 2017年公司兑付了“12盾安债” 12亿元本金及利息,加之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导致 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发行了5亿元“17盾安01”公司债并增加短期借款10.05亿 元。 (2)2018 年资产负债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确认资产损失、经营业绩下滑,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8 / 24 利润为-21.67 亿元,导致净资产大幅减少,资产负债率随之上升。 2、各项债务变动的原因 表 11-1 各项债务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负债 报告期初金额 报告期末金额 增减金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98,853.85 172,351.08 -126,502.77 衍生金融负债 171.26 171.2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31,233.24 243,401.91 -187,831.33 预收款项 18,045.76 30,872.56 12,826.80 应付职工薪酬 10,978.40 9,939.26 -1,039.14 应交税费 13,283.84 13,702.82 418.99 其他应付款 14,867.75 19,559.04 4,691.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43.99 41,730.65 37,986.67 流动负债合计 791,006.82 531,728.57 -259,278.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800.00 127,877.54 115,077.54 应付债券 49,715.91 59,776.42 10,060.51 长期应付款 73,137.22 22,288.02 -50,849.20 递延收益 3,927.25 64,569.13 60,641.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837.11 9,498.31 -2,338.7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1,417.48 284,009.43 132,591.94 负债合计 942,424.30 815,738.00 -126,686.30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债务下降,长 期借款、递延收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债务增长。长期借款增长主要系 盾安控股流动性问题发生后,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需要,部分银行借款期 限由一年变更为三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主要系即将在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增加。递延收益增长主要系预收的 6 亿元征收补偿款。 3、对公司长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9.35%,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公司充分关注 偿债能力指标变化对长期偿债能力的影响,通过聚焦主业、盘活存量资产、剥离 非核心主业等方式改善财务结构。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签署了《诸暨市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补偿金额为 122,540.04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6 日前述征收补偿款已全部到账。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本金 6 亿元的“18 盾安 19 / 24 01”、“17 盾安 01”债券赎回及摘牌工作。 未来公司将有序推进部分非核心资产及业务的处置工作,回收的资金用于偿 还部分融资性债务,将进一步减缓公司的债务负担,优化与改善财务结构。 (二)结合目前货币资金持有量、短期流动借款余额,量化说明公司资本结 构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 表 11-2 货币资金及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3 月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占 流 占流 占流 占流动 项目 动 负 动负 动负 金额 金额 负债比 金额 金额 债 比 债比 债比 重 重 重 重 货币资金 110,430.53 22% 114,959.79 22% 153,721.11 19% 146,947.46 22% 应收账款 229,641.70 45% 227,719.34 43% 182,282.75 23% 149,335.32 22% 存货 113,228.33 22% 121,043.26 23% 154,624.66 20% 121,283.31 18% 100 流动负债 509,406.38 100% 531,728.57 100% 791,006.82 100% 666,680.23 % 其中:短 153,215.53 30% 172,351.08 32% 298,853.85 38% 198,393.14 30% 期借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41,375.27 8% 41,730.65 8% 3,743.99 0% 120,984.78 18% 动负债 2018 年及 2019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40,053.44 万元及 226,462.74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585,938.60 万元及 119,021.63 万元。公司较大的 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带来的日常经营现金流,为短期偿债能力提供了良 好基础。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总额为 555,887.27 万元,速动资产 为 442,658.95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 110,430.53 万元,应收账款为 229,641.70 万元,公司主要客户皆为空调行业知名、信誉与资质良好的企业,违约风险小, 货款回收较好。存货为 113,228.33 万元,公司加速存货周转,压缩库存周期, 能有效产生经营性现金流入,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公司流动性资产总体变现能力 较强,为短期偿债能力提供一定保障。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3、0.94、1.02、1.09,速动比率分 别为 0.64、0.75、0.80、0.87,现金比率分别为 0.22、0.19、0.22、0.22,总体呈 20 / 24 上升趋势。 综上,2018 年末公司股权资本占比 20.65%,债权资本占比 79.35%,资本结 构亟需优化,公司应提升及増加盈利水平、股权融资、减少债务。公司较大的经 营活动金流量、较高的速动资产足够应对并保障公司短期债务的偿付。针对潜在 的财务风险,公司将采取的措施: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产、信用等优势,公司未 来将继续保持积极稳健的财务政策,调整负债结构;完善财务信息化建设,建立 完善的财务预警分析体系;调整产品结构、市场渠道,采取降本增效、提升产品 附加值的方式增强企业的获利能力;健全内控程序,加强内控风险控制,防范潜 在的经营风险。 12、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收益余额为 6.46 亿元,较期初增长 1544%,其 中预售土地回购款计入递延收益金额为 6 亿元。请补充说明相关回购款的形成 原因、会计处理合规性、摊销方法等。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土地回购款的形成原因 1、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委、市政府对开展“除隐患、保安全、促 转型”的总体部署,涉及对诸暨市店口工业区相关地块实施整体综合改造,并对 改造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并补偿安置。根据《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 屋征收公告》(诸房征告字〔2018〕03 号)规定,盾安环境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 属于公告的征收范围,并按报经市政府第 15 次常务会议批准的《浙江盾安人工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征收补偿及资产处置方案》实施补偿。公司服从城市建设 需要,同意将坐落在店口镇中央路 1 号、中央路 196 号规划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 屋交由政府实施征收。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涉及国 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诸政发〔2018〕45 号),2018 年 12 月 7 日,公 司与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浙江临杭投资有限公司签 订了《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征收协议),根据征 收协议,本次征收补偿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1,225,400,432.00 元。 2、征收补偿金额具体明细如下: 21 / 24 本次公司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公司按被征收房屋的 评估价格再加 15%的货币补助计 302,531,256 元,被征收土地的评估价格再加 15% 的货币补助计 345,633,531 元。以上房屋、土地合计货币补偿为 648,164,787 元。 附属物、装潢及苗木补偿金额 68,921,042 元;机器设备补偿金额 392,858,531 元,其中:生产机器设备根据账面使用年限按重置成本价评估,在企业搬迁期限 30 个月到期后按上述评估补偿的价值由企业回购,同时在规定的 30 个月搬迁期 限内按回购总额的 6.5%计 2,554 万元/年由出资单位向公司(出资单位)支付设 备租赁使用费。 由于房屋、土地征收后公司实际暂不搬迁,出资单位经批准后同意支付签约 奖金 91,981,769 元;公司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月内搬迁腾空房屋,如到期 未搬迁,自逾期之月按总补偿资金的 6.5%(机械设备除外)计 5,412 万元/年向 出资单位缴纳房屋、土地租赁使用费。 另外,退让公共用地面积补助 8,724,855 元,合法土地内未批建筑补偿 14,749,448 元。 3、补偿资金的支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由浙江临杭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征收补 偿款 6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征收补偿款 1,225,400,432.00 元已全部 到账。 (二)土地回购款的会计处理依据及合规性 企业会计准则对土地征收事项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 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 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 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八条规定:“与收 22 / 24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 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 “四、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进行如下会计处理:企业因城镇整体 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 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 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 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 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 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根据《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诸房征告字〔2018〕03 号)及征 收协议,本次征收事项属于出售资产的范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土地、房产尚处于担保抵押状态,预收的 6 亿元款项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解除担 保抵押,土地房产解除抵押是资产征收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故 2018 年公司将 预收的 6 亿元款项计入递延收益中核算。公司本次征收补偿款总计为 1,225,400,432.00 元,其中:机器设备补偿金额 392,858,531 元,根据征收协议, 公司在搬迁期限 30 个月到期后按照评估补偿的价值由公司进行回购,故计入长 期应付款核算;其余款项待达到征收协议相应条件后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盾安环境收到6亿元征收补偿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3 / 24 2019 年 6 月 20 日 24 /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