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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恩股份: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7-07-18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7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收购事项,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经确认,本次筹划重大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2017 年 5 月 12 日披
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前期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
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
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1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发布了《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并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2017 年 6 月 2 日、2017 年 6 月 9 日、2017 年 6 月 16 日和 2017
年 6 月 23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2017-056、
2017-057、2017-061、2017-063)。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
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布了《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 3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根据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和 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 日、2017 年 7 月 7 日和 2017 年 7 月 14 发布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072)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深圳市卓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卓能股份”)和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岛乾运”)的控股权,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其中,卓能股份不存在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青岛乾运的控股股东为孙琦,实际控制人为孙琦。

       (二)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初步计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具体细节仍
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

       (三)与交易对手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目前,公司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签署了重组框架协议,公司将
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具
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资产定价、股份和现金支付比例、股份发行价格及数量
等。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
司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在正常开展中。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
等监管部门核准。无需经其他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二、本次延期复牌的原因及预计复牌时间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较多,工作量较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公司预计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满3个月前(即2017年7月20日前)仍无法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有序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申请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30日和2017年7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继续
停牌。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开
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
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10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

    三、承诺及风险提示

    公司争取早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
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
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
作,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