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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恩股份: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6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共召开4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公告刊登于2018年3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公告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11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公告刊登于2018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只有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次决议无需公告。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18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职责。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监事会认为:该体系的完善对公司经营管理
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
职责时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准则,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对公司财务账目、收支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事会
                                     1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及产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的监督、核查,认为:报告期公司没有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对信息披露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并完善了《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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