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凯恩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2019-06-21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了明确公司主营业务、整合对外投资,2019 年 6 月 20 日,浙江凯恩
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青岛乾运”)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经双方协商,青岛乾运拟以
2,2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的青岛乾运全部股权。
    2、上述交易已经过公司董事长批准。根据本次交易产生的收益判断,本次
交易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        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53785770E
    法定代表人      孙琦
      成立时间      2003 年 05 月 06 日
      注册资本      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整
        住所        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丰园路中段




                                   1
                        开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及动力电池、
                        电池充电器、测试设备、电子元器件及传感器、建筑新材
         经营范围
                        料;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为青岛乾运 3.3333%的股权,属股权投资。
  公司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第三方权利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资产的取得情况
         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与青岛乾运、自然人孙琦签署了《青岛乾运高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对青岛乾
  运进行增资,获得青岛乾运 2.5974%股权。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与青岛乾运、自然人孙琦签署了《青岛乾运高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由于青岛乾运估值发生变化,公司
  最终持有的青岛乾运股权比例变更为 3.3333%。
         (4)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3,498,743.66                339,989,414.72
负债总额                           269,297,335.99                234,080,547.76
应收款项总额                       138,277,905.13                143,919,992.13
净资产                               94,201,407.67               105,908,866.96
    项     目          2019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18 年(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4,613,314.39               391,144,794.95
营业利润                              8,306,762.24                34,499,780.87
净利润                                8,292,540.71                32,383,361.20
经营活动产生的
                                      2,308,703.00                80,737,205.66
现金流量净额



                                         2
      (5)股权结构及比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万元)

  1         孙琦                                 1,275.6002    38.27%

  2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600         18%
  3         张磊                                  370.7999     11.13%
  4         雷光海                                334.7998     10.04%
  5         鲁永祥                                  333        9.99%
  6         李香祖                                  180         5.4%
  7         许铎                                  166.8003       5%
  8         袁绍华                                71.9998      2.16%
                     合计                          3,333        100%

      注:
      1、上述股权结构为青岛乾运在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情况。
      2、公司对青岛乾运增资已完成实际出资,青岛乾运尚未完成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但不影响本次股权回购事宜。
      3、
      (1)青岛乾运自然人股东孙琦、张磊、雷光海、鲁永祥、李香祖、许铎、
袁绍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青岛乾运法人股东情况:
      名称: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565090481
      住所:华苑产业区物华道 2 号 B 座 3003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
代表:毛芳亮)
      注册资本:2.77 亿元



                                      3
    主营业务: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
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的出资情况,经与交易对手方协商,公司所持有的青岛乾运全部股
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3.3333%)以 2,2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由青岛乾运回购。

    四、股权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回购方):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被回购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孙琦
    1、各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及条件,由甲方回购乙方所持有的甲方
3.3333%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各方确认并同意,标的股权的回购价款为 22,000,000 元。
    甲方应分三期将上述全部股权回购价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一期款
项为上述全部股权回购价款的 10%,即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2,200,000)
应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前支付,二期款项为上述全部股权回购价款的 40%,即人
民币捌佰捌拾万元整(¥8,800,000)应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前支付,剩余股权
回购价款壹仟壹佰万元整(¥11,000,000)应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至乙方
指定的收款账号。
    3、股权回购涉及的各项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股权回购涉及的税款,依照相关法规和税收征管要求,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保证与承诺
    4.1 甲方及丙方保证,本次回购符合法律规定并不损害债权人或任何第三方
的合法权益,不违反公司章程与法律规定。
    4.2 甲方合法召开股东会并已审议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股权回购事宜。
    4.3 甲方保证,在甲方未全部履行股权回购款支付义务前,不对本协议回购
的股权进行注销。



                                    4
    4.4 甲方及丙方保证,本次股权回购款支付完毕前,甲方及丙方不得进行控
制权变更。
    4.5 丙方保证,丙方为本协议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
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回购价格、违
约金等本合同项下义务以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充分履行。
    4.6 丙方承诺,任何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回购或未完成回购乙方股权时,丙方
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回购乙方所持有甲方 3.3333%的股权,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履
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5、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上述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
生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上述参股公司股权是公司明确主营业务、整合对外投资的重要举措,此
举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积
极影响。本次交易预计为公司产生收益 200 万元。
    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是一家研发、生产高技
术新材料的科技密集型企业。截至 2018 年底,其总资产为 33,999 万元,净资产
为 10,59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有支付公司 2,200 万元人民币股
权回购款的履约能力。同时,青岛乾运股东、法定代表人孙琦对本次股权回购事
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后续将根据本次股权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股权回购协议


    特此公告。

                                   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