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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机电: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机电           公告编号:2019-031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召
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5
元/股(含)。2019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9-008)。
上述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
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5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9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81%,最
高成交价为7.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424,781.13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为114,340,5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8,585,12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
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