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提名陈基华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吴慈生、王斌、陈结淼、鲍恩斯、杨靖超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