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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08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的规定和要求,

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内容进行了

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

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

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吴慈生、王斌、陈结淼、杨靖超、陈基华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