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2018-03-08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照依法合规、
规范操作的原则,公司对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且追收无果的部
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属
序 应收账
公司名称 客户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于关联
号 款性质
交易
已申请强制执
河北永新
1 5 名客户 货款 5,209,918.74 行,或企业关 否
包装有限公司
停,难以收回
黄山新力油墨 已申请强制执
2 1 名客户 货款 2,608,081.33 否
科技有限公司 行,难以收回
合 计 7,818,000.07 - -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 7,818,000.07 元,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818,000.07 元,不影响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符合会计准则和
相关政策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对追讨欠款的后续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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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的备查账,对上述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
权利,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公司将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
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该坏账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认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
收账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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