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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股份:内控审计报告2019-02-28  

						        内控审计报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字[2019]0288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会审字[2019]0288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股份”)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永新股份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永新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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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永新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廖传宝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鲍光荣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仲晓娇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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