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其他情况
1、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经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 5,038,859 股,公司实际发行
在外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的股数为 498,577,865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按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6、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公
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由不高于 8 元/股调整为不高于 7.6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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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498,577,8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74,502,252.75
元=498,577,865 股×0.3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346498 元/股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即 0.346498 元/股=174,502,252.75 元÷503,616,724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
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
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346498 元/股。
四、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4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25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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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4
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6 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
2 08*****407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08*****012 MEGA POWDER COATINGS LTD 美佳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4 08*****011 永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 08*****013 大永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4月16日至登记日:2019年4月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 188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唐永亮、陈慧洁
咨询电话:0559-3514242 传真:0559-3516357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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