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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霞客环保: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2018-11-06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鉴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重大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江苏一带一路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协
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计9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
易的交易对方之一,本公司现就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
和承诺:

    一、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
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
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
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四、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
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的签署页)




                                    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8 年 11 月 5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鉴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重大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川商贰
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
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9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成都
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现就提供信息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一、本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企业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
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
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
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
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的签署页)




                      成都川商贰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18 年 11 月 5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鉴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重大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川商贰
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
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9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江苏
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现就提供信息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一、本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企业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
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
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
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
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的签署页)




                              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18 年 11 月 5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鉴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重大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上海其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川商贰
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
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9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苏州
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现就提供信
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一、本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企业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企业保
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
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
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
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的签署页)




                  苏州工业园区秉颐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018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