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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荣兆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23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7-043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1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 15:00。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 601,610,8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35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00,356,961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74.2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53,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50%。其中,出席会议的股东梁社增、梁家荣和日喀
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 1 回避表决,仅对议案 2 进行
表决。除梁社增、梁家荣和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的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 5%以下(以下简称为“中
小股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梁玮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1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137,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53%;
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65%;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53%;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65%;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2%。
    出席会议的股东梁家荣系梁社增之子,梁社增为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之控股股东,三者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99,440,000 股。三者
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601,578,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7%;
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38,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98.5213%;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65%;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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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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