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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信和平: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0-01-23  

						                                                     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此议案,并就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与公
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提前沟通,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能胜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

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孟洛明 郑晓东            邓川

                                                                 2020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