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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信: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2018-06-07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 华信        公告编号:2018-057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核通过,拟补选陈秋途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候选人。
       经审查:
     1、上述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
 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
     2、公司拟聘任的上述非独立董事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其
 任期截止日同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审核通过,拟补选彭娟女士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补选蔡宝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补选罗守生先生为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经审查:
    1、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
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的情形。
    2、截止本公告之日,上述三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没有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上述三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其中,彭娟女士、罗守
生先生均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
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蔡宝生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其承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补选事项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完毕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秋途,男,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集美大学毕业。1996 年 8 月
至 2002 年 3 月任厦门华航石油有限公司业务员、业务主办、总经办秘书、总经
理助理,2002 年 4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华信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
200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香港华信石油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上海市华信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裁,2011 年 4 月至今任
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总裁。陈秋途先生曾获 2013-2014 年度“全国优秀企业
家”、2010-2014 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2014 年“上海市领军人才”、2015
第六届亚洲商业领袖论坛“杰出商业领袖奖”等。

    陈秋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彭娟,女,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副教授(专业研究方
向为财务战略与管理、营销审计、金融营销)。1997 年 9 月起任职于上海交通大
学,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兼任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江苏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2014 年 10 月
起兼任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
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宝生,男,1960 年 7 月出生,新加坡籍,硕士学位。1982 年至 1993 年上
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1993 年至 1997 年美国 CHESTERTON Inc 公司(波士顿)
任区域经理兼技术专家,1997 年至 2002 年新加坡 CEC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任部门
主管兼技术专家,2004 年至今历任美国 KapIan 大学亚太管理学院高级讲师、教
授,美国 Parrament 科技大学教授,国立南澳大利亚大学教授,La trobe 大学
(墨尔本)教授,Vista 国际管理中心高级企业管理咨询师,台湾南良企业集团
总裁特助兼人力资源总监,现任中国科技大学外籍教授,福建工程学院外籍教授,
金桂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澳大利亚主板上市公司)企业策略顾问。
    蔡宝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守生,男,1957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
员。历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曾参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董秘手册》编写工作,并荣获证券时报“百佳董秘”、“优秀董
秘”,中国证券报“金牛最佳董秘”,新财富“金牌董秘”,中国“董秘勋章”
等荣誉。现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罗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最高人民法院网,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