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亿帆医药:关于全资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01-25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8-00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生物”)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
院邮递的(2016)皖民初 24 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安徽信业医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信业”)就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宽关
于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现更名“天长亿帆制药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提
起诉讼,亿帆生物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上述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公司
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
    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亿帆生物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
事判决书【(2016)皖民初 24 号】,判决驳回安徽信业的诉讼请求。上述诉讼进
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8-00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邮递的《民事上诉状》,
安徽信业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皖民初 24 号的民事判决,向中华人
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二审。具体情况如下:

    上诉人(一审原告):安徽信业医药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赵宽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
    1、撤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皖民初 24 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
审或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均由三被上诉人共同承担。

    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一审原告安徽信业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目
前正处于上诉阶段,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有无影响。对此,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安徽信业医药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