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6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议案四《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下午15:3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 2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 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20 号丰大国际大酒 店二楼百合园。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545,602,0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2041%。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527,085,2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516,7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4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0人(其中参 加现场投票的8人,参加网络投票的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572,2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7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45,597,2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567,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45,597,2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567,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45,597,2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567,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45,597,2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567,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45,597,2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567,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45,597,2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567,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5,170,4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09%;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426,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8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140,6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9993%;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426,8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78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5,597,2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567,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5,597,2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567,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5,597,2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567,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5,597,2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1%;反对 4,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1,567,4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4,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晓健、王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