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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医药: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4月01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亿
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04月02日在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8年09月28日至2019年04月02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9年04月04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
励计划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
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