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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医药: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12-30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8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49%。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60名。

3、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04月24日,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19年12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2019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04月0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研发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核心骨干等人员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400万股,授予人数217人,授予
价格6.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
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之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公
司于2019年4月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2019 年 04 月 04 日至 2019 年 04 月 13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发布
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未有针对公示
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04 月 19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19-030)。

    3、2019年04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亿帆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04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33)。
    4、2019年0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05月9日实施
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6.76元/股调整为6.66元/
股。同时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05月2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05月23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5、2019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款验资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涉及股份数 7.0 万股,公司最终向 212 名首次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2,393.00 万股,授予价格 6.66 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9 年 06 月 19
日,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06 月 18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6、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
购 5 名离职员工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以及 1 人因退休离任并申请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
进行注销。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25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7、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2月16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授予60名激励对象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66元/股,同时同

意回购1名离职员工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并进行注销。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9年12月16日。
           2、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6.66元。
           4、授予数量:600.00万股
           5、授予人数: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60人,包括公司董事、核

   心研发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其他人员,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预留部分)
                                       获授的预 留限制 占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日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1      周本余           董事          500,000             8.33                0.04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研发技术人
                                           5,500,000           91.67               0.45
           员、业务人员等(59 人)

                     合计                  6,000,000           100                 0.49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所造成。

           7、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8、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完成授予,因此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
   授予部分一致,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的原则回购

   注销。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完成授予,

   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与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
   予部分一致,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孰高值并剔除本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
   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岗位绩
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具体解锁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核分
为四个档次,各考核档次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        91-100分       81-90分        71-80分       70分以下

      解除比例          100%          80%            60%              0

    注: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考
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率的利息之和。

    10、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向 60 名股权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6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6.66 元/股。

    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次
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
    三、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9)第ZB1205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1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
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18日止,股东周本余等60位自然人股东向贵公司实际缴入股
款人民币39,960,000.00元(大写:叁仟玖佰玖拾陆万元),出资均为货币资金。
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6,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33,960,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30,904,577.00元,
股本为人民币1,230,904,577.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72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1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6,904,577.00元,累
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236,904,577.00元。

    四、本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6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20,827,230         34.19   6,000,000     426,827,230         34.5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0,077,347         65.81      0         810,077,347          65.49%
三、总股本             1,230,904,577        100     6,000,000    1,236,904,577        100.00%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1,236,904,577股摊薄计算,2018
年度每股收益为0.5962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30,904,577
股增加至1,236,904,577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程先锋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521,196,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34%,本次授予完成后,程先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变动至42.14%。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实施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