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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新药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2018-04-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要求,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京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京新药业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出口业务约占公司总体业务的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
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
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
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远期结
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
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美元及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
期结汇业务。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业务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此期间,境内远期结售
汇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业务期间及业务规模内开
展境内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将根据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
总授信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但若有必要仍需要按银行规定投入与业务规
模相适应的保证金(预计保证金比例不超过实际业务规模的10%)。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
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
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
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
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销售业务部门会采用财务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
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
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
价格。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
制度》,对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
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
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
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
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
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拟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
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售汇合
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的预测金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
受的范围内。

    六、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京新药业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利用
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汇兑损失,
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审批
程序。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相关制度以及必要的风险控
制措施。因此,保荐机构对京新药业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士利                         徐光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