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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新药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5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
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370,036,653.03 元(合并报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母公司净利润 261,068,864.80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6,106,886.48
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 642,197,723.58 元,减去 2017 年度分红
款 143,008,517.72 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 843,118,972.41
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
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 2019 年度,不送股不转增。(注:根据《公司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将扣除回
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37,778,714 股,按公司总股本 724,872,000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
37,778,714 股后的股本 687,093,286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206,127,985.80 元(含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的规定,公司 2018 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267,342,587.29 元(不含交
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 2018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公
司 2018 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473,470,573.09 元(含 2018 年度实施的
股份回购金额)。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
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
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二、董事会关于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1、本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长提议、董事会提交。2018 年度,公司主营收入
持续快速增长,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同时充分考虑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拟定本利润分配预案。
    2、本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是相匹配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回报规
划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截止公告日,公司有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在实施中,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在未来 12 个月内也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兼顾了
公司与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