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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新药业: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2019-05-07  

						股票代码:002020           股票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4
月 30 日、5 月 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2018 年年度报告》和《2019 年第一季
度报告》;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
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