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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新药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0-04-02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
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

520,396,181.46元(合并报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母公司净利润443,842,790.6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4,384,279.06元,
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917,193,346.09元,减去2019年度分红款
205,847,619.45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1,187,357,629.04元。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
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 2020 年度,不送股不转增。(注:根据《公司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将扣除回
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53,045,717 股(含第一期回购库存股 46182,527 股),按公司总
股本 724,872,000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671,826,283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
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235,139,199.05 元(含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实 施 细 则 》 的 规 定 , 公 司 2019 年 度 已 实 施 的 股 份 回 购 金 额

235,500,963.17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
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公司 2019 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470,640,162.22
元(含 2019 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

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
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二、董事会关于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1、本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长提议、董事会提交。2019 年度,公司主营收入
持续快速增长,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同时充分考虑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拟定本利润分配预案。
    2、本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是相匹配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回报规
划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截止公告日,公司有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在实施中,为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在未来 12 个月内也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兼顾了

公司与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