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资产核销及转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捷资源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第二季度资产核 销及转销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及转销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本事项。 独立董事: 郁洪良、胡宗亥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