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7-08-26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7-027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华生物”)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
案》,现将此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根据通知要求,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具体情况:
公司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对会计政策进
行如下变更:
科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
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
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
与资产相 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
关的政府 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
政府 补助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
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
补助 依据及会 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
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计处理方 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
法 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
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
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
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
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
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
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
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
与收益相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
的政府补助。
关的政府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
补助判断 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依据及会 失;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
计处理方 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
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
法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与企业
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
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
外收支。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
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
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
政策性优
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
惠贷款贴
- 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
息的会计
算相关借款费用。
处理方法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
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
费用。
同时,在公司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
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
增政府补助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列报的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公司将2017年上半年度与日常活动有
关的政府补助共计1,648,215.21元,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为利润表“其
他收益”列报,该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无影响,对公司整体经
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按照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
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
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