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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生物: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0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
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下同),《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三、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融资租
赁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并由保理业务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应收账款
相关的保理服务,保理业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本次开展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每笔保理业务
期限不超过一年。《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
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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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的主要修改内容对照详见附件 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2
 附件1: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董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在每届董事会任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在每届董事会任期内,
       期内,每年更换的董事不得超过全部董事人数的   每年更换的董事不得超过全部董事人数的四分之
       四分之一,如因董事辞职、或因董事违反法律、   一,如因董事辞职、或因董事违反法律、行政法
       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被解除职务的,则不受   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被解除职务的,则不受该四分
       该四分之一限制。                             之一限制。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
5.4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                                       职务。
           董事可以由(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兼任,但兼任(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兼任,但兼任(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之一。
           董事会暂不设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董事会暂不设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
                                                    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
                                                    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成
       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员不少于三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
5.45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人士。
       计委员会中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
       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6.3
       理人员。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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