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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9-08-29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
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
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形,未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报告
期内,公司担保均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
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在相关信息披露中充分揭示了对外担
保存在的风险,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
责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占
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吕秋萍               JESSE JEN-WEI WU                杨 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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