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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11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3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知于2019年6月3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15:30时在成

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

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李飚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李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魏彦廷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魏彦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李飚先生、魏彦廷先生、杨红樱女士、万涛先生、辛豪先生、李
江石先生,其中李飚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彭韶兵先生、杨红樱女士、万涛先生、郭全芳先生、王廷富先生,
其中彭韶兵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郭全芳先生、李飚先生、杨红樱女士、王廷富先生、彭韶兵先生,
其中郭全芳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郭全芳先生、李飚先生、杨红樱女士、王廷富先生、彭韶
兵先生,其中郭全芳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江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6
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李江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江石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培平先生、赵小东先生、刘东智先生、
汤继顺先生、张龙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6
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2
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江石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邓珍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6
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邓珍容女士简历见附件。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龙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龙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邮政编码:610041;电话:028-85921029;
传真:028-85921038;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6
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龙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
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龙芝云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三年,
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龙芝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理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周理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邮政编码:610041;电话:028-85921029;
传真:028-85921038;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周理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附件:简历




                                       4
附件:简历
    李飚先生,1971年1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MBA、高级经济师。1992年至2008
年历任公司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十三届全国人大
代表、中华全国工商联十二届常委、四川省工商联十一届副主席等。2014年被工信部授
予“国防科技进步奖个人一等奖”。
    李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30,013,981股,与公司拟
聘任的董事杨红樱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再春先生为父子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李飚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魏彦廷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陆航航空中心修理厂厂
长、陆航装备局副局长、研究所所长等。2018年12月至今任职海特高新。2003年“某再
生工程”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魏彦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魏彦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杨红樱女士,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MBA,会计师。1997年至2008
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红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为
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杨
红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涛先生,1972年9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至2005年历任四川奥

                                      5
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科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05年至2013年历任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万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万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辛豪先生: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MBA。历任新疆商业银行诚信支行副经理,德
恒证券清算中心主任,德恒证券西安长安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恒信证券北京营业部总经
理,联华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辛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辛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江石先生,1967年9月生,中国国籍,EMBA。1990年至1998年历任东方航空公司
上海飞机维修基地机械师、车间主任、航线部经理,1999年至2002年担任东方航空公司
机务工程部总经理,2002年至2006年担任东方航空公司江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
程师,2006至2014年历任东方航空公司工程技术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党委书记。
2014年至2015年担任云南瑞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
理。
       李江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李江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郭全芳先生,1954年5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1999
年历任四川航空公司机务部副经理、经理,1999年至2002年担任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


                                        6
公司总工程师,2002年至2014年担任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全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郭全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郭全芳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606915775)号结业
证书。
    王廷富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MBA。2000年至2001年担任浦东生产力促
进中心经理,2001年至2015年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廷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廷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王廷富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606915764)号结业
证书。
    彭韶兵先生: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教授。1984年7月至今担任西
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8年至今兼任成都航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韶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彭韶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彭韶兵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4745)号结业证书。
    张培平先生,1973年11月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至2003
年历任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空调室主任、APU室主任、副总工程师,2007年


                                      7
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培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张培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赵小东先生,1971年2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7年历任厦门
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机库副经理、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
年至2013年担任四川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8年担任天津海特
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小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赵小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刘东智先生,1974年12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6年担任法国
赛峰集团中国区销售总监,2006年至2015年担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客户业务总监。2016
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租赁事业部总经理。
    刘东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刘东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汤继顺先生,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83年8月至1999年历任民航103
厂技术员、工程师、技术室主任、副主任。1999年至2001年担任成都飞森航空技术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市场片区经理、市场总监、附件事业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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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继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汤继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张龙勇先生,1971年7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CPA、高级会计师。1993年7
月至2002年7月担任广东省潮州农业学校教师。2005年12月至2008年4月担任四川万贯集
团财务管理人员。2008年至2016年担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2016年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经理。
    张龙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张龙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张龙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邓珍容女士,1972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CPA。2005 年 11 月至 2010
年 3 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担任项目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9 月
担任四川港宏(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四川
海特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邓珍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邓珍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龙芝云女士,1974年7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至2016
年历任公司财务主办会计、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总监。
    龙芝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曾担任过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控股股东


                                       9
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龙芝
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理江先生,198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深圳市双环全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周理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周理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周理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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