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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云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63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7 日至 2017 年 9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
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近东先生。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534,954,84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8.7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4,506,389,90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8.4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为 383,770,94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5 人,全部为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8,564,940 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3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以及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孙为民先生、杨光先生、张彧女士因工作安
排,未能参加现场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朱增进律师、徐蓓蓓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议案 1、议案 2 时,关联股东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予以回避表决。本
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议案 1、关于认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赞成票 4,534,684,8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反对票
2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弃权票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赞成票 412,065,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4%;


                                                                         2
反对票 23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8%;弃权票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8%。


    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 4,534,684,8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4%;反对票
23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弃权票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赞成票 412,065,8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4%;
反对票 23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8%;弃权票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8%。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朱增进律师、徐蓓蓓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