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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云商:关于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7-064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召开公
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等决议内容,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安
信-苏宁众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
并持有苏宁云商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9 月 5 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苏
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安信证券通过二级市场
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 8.63 元/股,购买数量 61,056,37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83%(公告日公司股本为 7,383,043,150 股),该计划所购买的
股票锁定期自 2014 年 10 月 9 日起 12 个月,即 2014 年 10 月 9 日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0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
买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
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
30 个月,即 2014 年 9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根据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规定,基于对企业发展信心,经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计划存续期
展期一年,即存续期展期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
    2、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
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8 号),本公
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26,996,505
股,公司股本额增加至 9,310,039,655 股,公司 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比例由
0.83%下降至 0.6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股份,持有公司股份 61,056,3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
    3、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
押、担保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有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
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退出及处理方式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在取得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后可择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出售应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目前不存在转让给个人的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当对应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
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6、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
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7、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收益的分配,即将持股计
划的全部资产在扣除相关税费并归还股东借款、垫款及利息后,按照持有人份额
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