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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易购:“18苏宁01”2019年付息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9-031
债券代码:112682              债券简称:18苏宁01


                   “18苏宁01”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8 苏宁 01,债券代码:112682)2019
年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凡在 2019 年 4 月 18 日前(含当日)
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19 年 4 月 18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支付 2018 年 4 月 19 日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28号
文”核准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4月19日支付2018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18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
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3、品种、期限和规模: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
    4、债券简称:18苏宁01。
    5、债券代码:112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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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5.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8年4月19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19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4、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8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7、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20%。
    18、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年4月19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18苏宁01”的当期票面利率为5.2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债券派
发利息人民币52.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
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1.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
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2.00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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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券除息日:2019年4月19日
    3、债券付息日:2019年4月19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次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19年4月18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
人。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
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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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2021年11月6日止,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1-5层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张近东
   联系人:刘结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0956
   传真:025-84418888-2-888480
   邮政编码:210000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伟帆
   联系电话:010-60836701
   传真:010-60833034
   邮政编码:518048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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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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