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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宁易购:“13苏宁债”2019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2019-11-05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19-112

债券代码:112196                债券简称:13苏宁债


              “13 苏宁债”2019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12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

    债券最后交易日:2019 年 11 月 12 日

    债券摘牌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发行的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13 苏宁债”、债券代码 112196)将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开

始支付自 2018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为保证本次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

    2、债券简称:13 苏宁债;债券代码:112196.SZ

    3、发行规模:人民币 35 亿元。本期债券截止 2016 年 11 月 14 日回售实施

完毕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债券余额为 3,499,995,000 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6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95%,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关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债券登

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6、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

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 2013 年 11 月 13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13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子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下同。)

    9、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6 年 11 月 13 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11 月 13 日。

    11、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为 6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24 日、27 日、28 日发布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 苏宁债”

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72)、《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 苏宁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

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73)、《苏宁云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13 苏宁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74)。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3 苏
宁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13 苏

宁债”回售登记期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2016 年 9 月 27 日、2016 年 9 月 28 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3

苏宁债”的回售数量为 5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5,297.50 元(包含利息),剩余

托管量为 34,999,950 张。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所回售

部分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将在投资者回售兑付日 2016 年 11 月 13 日随

所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

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本年度票面利率为 5.95%,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本次兑付

兑息金额为 1,059.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

实际每 1,000 元的本期债券兑付兑息金额为 1,047.6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本期债券的利息暂免征税,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00 元的本期债券兑付兑息金额为 1,059.50 元。

    三、本期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12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

    债券摘牌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
    四、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

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六、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根据本公司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兑

息款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

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账

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本公司将采

取场外兑付的方式,另行公告。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七、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
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

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 2018[108]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

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

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关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 8 号金山大厦 1-5 层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张近东

   联系人:刘结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0956

   传真:025-84418888-2-888480

   邮政编码:210000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王成成

联系电话:025-83387750

邮政编码:210000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