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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威达: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19-04-2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发表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守了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
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意见签字页。)




    监事:



                     曹信平            孙康进                  魏宁波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