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19-048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 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 2 号公司副楼三楼会议 室。 7、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4 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170,267,846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40.5305%。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816,09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574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170,183,0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51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84,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02%。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时任独立董事仝允桓先生、姜爱丽女士、孟红女士向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做了述 职报告,报告全文刊登在 2019 年 4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回避表决情况: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34,431,300 股,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5,784,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8%;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215,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2%;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6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55%; 反对 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霍桂峰律师、杨帆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 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