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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分众传媒: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获准注册的公告2017-03-16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7-005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三年期综合授信及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
过 100 亿人民币的总额度内,逐步发行低于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包括但不
限于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用于补充境内流动资金需求及
对外投资的需求。(具体内容详见 2016-02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2016-042《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
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8.9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
内容详见 2016-05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57《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CP42
号)文件,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10 亿,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
起 2 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
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
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
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
机发行,并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及有关规则指引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