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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分众传媒: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7-04-13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7-010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分众传媒”,原名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喜控股”,2016年4月公司全称变更为“分众传媒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变更为“分众传媒”)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05,050,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4
月17日(星期一)。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1、2015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七喜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37 号),核准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及向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Power Star Holdings(Hong
Kong)Limited 等 43 家特定的对象发行总计 3,813,556,38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 3,813,556,382
股股份完成登记和发行工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
司总股份由原来的 302,335,116 股增至 4,115,891,498 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因公
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权益分派实施相应增加至 7,627,112,764 股。
    2、2016 年 4 月,公司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积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共 7 位对象发行
252,525,25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已完成登记和发行工作,公司总股份增至
4,368,416,750 股。本次新增股份数量因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权益分派实施相
应增加至 505,050,504 股。
           3、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368,416,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该方案
       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4,368,416,750 股增加至 8,736,833,500 股。
           4、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总股本为 8,736,833,500 股 , 其中限售股份为
       5,193,558,45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 3,543,275,042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限售安排等承诺履行情况
           1、 根据分众传媒《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
       公告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限售安排: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
       自发行结束且上市之日(2016 年 4 月 15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各股东均严格履行限售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对公司不存在其他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
       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也未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05,050,5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股东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是否存在质押、
序号
                       全称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冻结情况
 1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0,606,060      60,606,060        无
 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515,150      51,515,150        无
 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989,898      58,989,898        无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434,342      53,434,342        无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3,737,372     193,737,372        无
 6          上海积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505,050      50,505,050        无
                                                                             36,262,63 股质
 7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36,262,632      36,262,632   押予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505,050,504     505,050,504         -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本结构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
                                     (%)                                                        (%)
一、限售流通股       5,193,558,458   59.44         -           505,050,504       4,688,507,954    53.66
    01 首 发 后 个
                       83,709,832     0.96         -                  -           83,709,832       0.96
人类限售股
    03 首 发 后 机
                     5,012,406,992   57.36         -           505,050,504       4,507,356,488    51.59
构类限售股
  04 高管锁定股        97,441,634     1.12         -                  -           97,441,634       1.12

二、无限售流通股     3,543,275,042   40.56    505,050,504             -          4,048,325,546    46.34

三、总股本           8,736,833,500   100.00   505,050,504      505,050,504       8,736,833,500    100.00

                 五、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
          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华泰联合证券、广发证券对分众传媒此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解除股份限售申请书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
                 4、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