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分众传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10-2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与北京星元创新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健康产业控
股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悦嬴时代
(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医疗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培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
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
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杜民、葛俊、葛明、卓福民
                                                      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