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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分众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10-2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公司此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促使公司借助专业
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和资源进一步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董事会表决程序合
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参与设立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公司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对公司
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上海数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相
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结构化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分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在未来
一年内开展结构化融资业务有利于其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杜民、葛俊、葛明、卓福民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