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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分众传媒: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二)2017-12-16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7-086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二)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 Power Star Holdings (HongKong) Limited 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7 年 6 月 17 日,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众传媒”)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二)》,持有公司股份 647,804,1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7.41%)的股东
Power Star Holdings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Power Star(HK)”)计划
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内不会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Power Star(HK)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的减持安排,减持数量不超过
647,804,150 股,即不超过分众传媒总股本的 7.41%(若此期间分众传媒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其中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
不超过分众传媒总股数的 1%,即 87,368,335 股;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分众传媒股份总数的 2%,即
174,736,670 股;通过协议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分众
传媒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436,841,67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
8,736,833,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8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因此,上述计划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
超过 906,925,810 股,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分众传媒总股数的 1%,即 122,315,669
         股;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
         过分众传媒股份总数的 2%,即 244,631,338 股;通过协议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
         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分众传媒总股本的 5%,即不低于 611,578,345 股。
                 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Power Star(HK)持有公司股份 647,804,150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7.41%。公司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后,公司总股
         本由 8,736,833,500 股增加至 12,231,566,900 股,Power Star(HK)持有公司股份
         相应增加至 906,925,810 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即 2017 年 6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Power Star(HK)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412,642,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7%。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
         划期限已届满,Power Star(HK)现持有公司股份 494,283,13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4.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 Power Star(HK)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17 年 7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8.59-9.28          54,812,984            0.4481
                                       2017 年 8 月 11 日
                                       2017 年 8 月 22 日                  8.60          63,400,000            0.5183
                                       2017 年 8 月 31 日                  8.61          54,100,000            0.4423
                                        2017 年 9 月 6 日                  8.68          48,000,000            0.3924
  Power Star(HK)        大宗交易
                                       2017 年 9 月 13 日                  8.86          47,750,000            0.3904
                                       2017 年 9 月 14 日                  8.88          13,804,501            0.1129
                                       2017 年 9 月 15 日                  8.88          13,480,000            0.1102
                                      2017 年 11 月 07 日-
                          集中竞价                                  12.05-13.91        117,295,195             0.9590
                                      2017 年 12 月 15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Power Star(HK)       无限售条件股份           906,925,810            7.41%        494,283,130               4.04%
                注:公司于2017年7月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总
         股本增加至12,231,566,900股。Power Star(HK)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647,804,150股也相应增加至906,925,81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Power Star(HK)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有关规定。
    2、关于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了上述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符合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的股份数量。
    3、截至本公告日,Power Star(HK)持有公司股份 494,283,130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4.04%。Power Star(HK)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