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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分众传媒: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8-05-18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8-031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合作方 PT
Anargya Promosi Indonesia(以下简称“PT API”)提供不超过 200 万美元的财务
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基于公司海外发展战略,布局印尼当地楼宇电梯媒体业务,公司或下属子公
司拟向合作方 PT API 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资金额度:未来五年内,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拟向 PT API 提供不
超过 200 万美元的财务资助,PT API 所欠公司的实际金额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开户银行出具的转入 PT API 银行账户的凭证为准。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资金使用费用:放款时印尼中央银行(Indonesia Central Bank)最新发布
的贷款基准利率(期限与贷款期限相适应)上浮 2%。如遇印尼中央银行调整利
率,此次年借款利率随之调整。具体资金使用费用以双方最终的确认为准。
    4、资金使用期限:单笔申请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自各贷款
发放到申请人账户之日起分别计算。
    5、资金用途:与公司在印尼成立合资公司,开发当地市场楼宇电梯媒体业
务。
    6、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
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PT Anargya Promosi Indonesia
       2、成立时间: 2012 年 3 月 12 日
       3、注册地点: Kompleks Rukan Permata Senayan Blok E 51
                      Tentara Pelajar 路,雅加达南部
       4、法定代表人:CHANDRA
       5、注册资本: 印尼盾(IDR)250,000.000
    6、主营业务: 服务与贸易
       7、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8、关联关系: PT API 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9、主要财务数据:PT API 为项目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未发生相关
财务行为。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为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拟与 PT API 合作在印尼开展楼宇电梯媒体业务。公
司或下属子公司为 PT API 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
的,被资助对象 PT API 为公司在印尼开展楼宇电梯媒体业务的合作方,作为项
目公司,不具备出资能力,但其将为公司能顺利在印尼开展楼宇电梯媒体业务作
出较大贡献。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对合资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并持续关注 PT API 的存续情况,同时 PT API 对于此项财务资助将以其在与公司
设立合资公司中持有的所有股份进行抵押,以保证公司此项财务资助的资金安
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自有资金向合作方“PT API”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与
PT API 合作在印尼开展楼宇电梯媒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公
司也将按照自身内控要求,分阶段评估合资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并持续关注 PT API
的存续情况。同时,PT API 对于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将以其在与公司设立合资公
司中持有的所有股份进行抵押,以保证公司此项财务资助的资金安全。因此,董
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 PT API 提供不超过 200 万美元的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合作方 PT API 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与其在印尼成
立合资公司,开发当地楼宇电梯媒体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海外市场,符合公司
既定战略;同时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开展
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的程序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 PT API 提供
不超过 200 万美元的财务资助。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向合作方 PT API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
也将按照自身内控要求,采取相关风控措施,以保证公司此项财务资助的资金安
全。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向 PT API 提供不超过 200 万美元的财务资助。


    七、其他事项
    1、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不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余额为 6.05 亿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2、公司不属于以下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3、公司承诺:在提供本次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