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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分众传媒: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07-27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8-045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
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按《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8 月 13 日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8 月 12 日至 2018 年 8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8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6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8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兆丰世贸大厦 28 楼公司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
         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
         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
日期为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 28 层
       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人:林南
       电子邮箱:FM002027@focusmedia.cn
       联系电话:021-22165288
       传真:021-22165288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7,投票简称:分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8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
         案(包括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
         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次委托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