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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分众传媒: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7-27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8-044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7 月,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
受让 Power Star Holdings (Hong Kong)Limited 及 Glossy City (HK) Limited 所持
有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众传媒”)合计
774,401,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8%。阿里网络的关联方 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 和 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Fund, L.P.通过股权转让
的方式受让 Giovanna Investment Cayman Limited 持有的 Giovanna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100%股权及 Gio2 Cayman Holdings Ltd 持有的 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10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2.71%的股权。上述股权交易
完成后,阿里网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直接、间接)公司 7.99%的股权。
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属于公司
关联法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就过
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类交易按照关
联交易的审议标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9月9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16105852F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6、股本总额:59,690万美元
    7、主要股东:Alibaba.com China Limited
    8、经营范围: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应用软件;设计、制作、加工计算机
网络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翻译,成年人
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许可证的
除外)。
    9、关联关系: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99%的股权。
    10、阿里巴巴集团为阿里网络的最终控制方,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阿里
巴巴集团资产总额 717,124 百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365,822 百万
元人民币;阿里巴巴集团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营业收入为
250,266 百万元人民币,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63,985 百万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提供广告发布服
务累计 75,308.61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合同项下 7,478.77 万元尚未履约完
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交易按照自
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二)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分众鸿
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入 3 亿元人民币参与由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投资基金上海云锋麒泰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公司于 2018 年 6 日 13 日共同签署
了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由此,完成了基金的首次交割。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阿里网络、深圳市宝德
昌投资有限公司及个人投资者茅惠新已作为第二批投资人参与投资基金,参与第
二次交割的投资人合计认缴出资 33 亿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与阿里网络及
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
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9,915.67 万元;公司出资 30,000 万元人民币与阿里网络共
同参与投资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关联方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提供广告发布服务、与关联
方阿里网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的定价以市
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交易按照
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关联方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提供广告发布服务、与关联
方阿里网络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的定价以市
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同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交易按照
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7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